“有點意思。”黎明放下自己的手刀,自言自語一句,然后拿出手機給面前的劍痕巨巖拍了張相。
“滿足了嗎?”布萊克見黎明回神,不禁笑著打趣道,“有沒有領悟什么絕世劍術什么的?”
“姑且算有吧。”黎明想了想,半真半假的認真說道。
見黎明一本正經的模樣,布萊克愣了愣,旋即開始有些懷疑起對方是不是真的領悟出了什么,連忙問道:“欸?真的嗎?什么厲害的招數,能說一下嗎?”
“我騙你的,這你都信。”看布萊克那驚疑不定的模樣,黎明頓時面露詭笑。
“誰叫你一臉認真的樣子,我差點就信了啊,混蛋。”布萊克被那嘲笑聲唬得一愣,旋即忍不住拍了對方后背一下,笑罵道。
拉達扭著自己肥墩墩的身軀,輕輕推著布萊克,“啦噠啦噠”的叫著,似乎在抗議布萊克打它主人的行為。
布萊克被拉達那忠心護主的模樣給氣笑了,忍不住用力搓了搓拉達的腦袋,道:“你個小家伙啊……”
隨后,兩人在這里欣賞了一會兒風景,就原路返回了,在出算木鎮的路上,偶遇了一輛正要前往立涌市的貨拉車,兩人叫停了車輛,與司機大姐協商了一下,司機大姐便爽快的讓黎明和布萊克搭了次免費的順風車。
下午三點左右,黎明和布萊克到達了立涌市。
一下車,黎明就感受到了一股蘇維埃的氣息,因為下車地點在工業區附近,能很明顯的聞到金屬粉末和鋼鐵冶煉時的味道。
這是一座典型的工業城市呢。
立涌市的街頭非常具有朋克氣息,街頭巷尾,樓房屋角都有涂鴉噴霧,這邊旅館的北面墻壁被畫了一只眼神犀利的雙彈瓦斯,那邊的餐館墻壁就噴涂了一只玩著搖滾吉他的胖丁,各種迷彩遍地都是。
找了家離碼頭較近的旅館投宿,在吃完晚飯后,兩人出來溜達。
在路過一個看板時,黎明看到了一個演唱會的廣告,廣告的主角是一個妝容大膽又有些活力俏皮的白毛少女,旁邊標注著她的人名,霍米加。
“哦,她就是立涌市的道館館主嗎?”黎明對這個名字略微有點印象,疑惑的問道。
布萊克給出了肯定的答復,笑道:“霍米加小姐是合眾地區遠近聞名的搖滾大師,十幾歲出道就出了暢銷專輯,同時她的訓練家天賦也十分強大,在出道成名以后還兼任了立涌市的毒系道館館主一職,順便一提這里的道館守衛也是霍米加小姐樂隊的成員,她們喜歡在道館直接開演唱會。”
“嚯——有趣的女人。”黎明突然用奇怪的腔調說道。
“要去看看嗎?”布萊克見黎明似乎有興致,便神秘兮兮的湊近過來,小聲說道,“霍米加小姐和我們BW藝能公司有過合作,我有她的水信和電話哦,只要知會一聲就可以了。”
“去。”黎明答應的非常果斷,但他說道:“不過別這么急,我們先去買點東西。”
布萊克以為黎明是要去買些應援的道具,于是跟了過去。
然而,布萊克猜錯了,黎明只是去了趟影像店,買了一張霍米加樂隊的老專輯CD還有一卷海報。
見此,布萊克似乎猜出了什么。
“你想跟霍米加小姐要簽名嗎?”
“嗯,這個作為收藏,挺不錯的。”黎明完全沒有否認的意思,坦誠的承認了。
“真是意外啊,我還以為你是不追星的人呢。”布萊克有些詫異。
黎明看了他一眼,搖搖頭,“我確實不追星,只不過這玩意兒有升值空間。”
布萊克:“……”
差點就忘了這個家伙是鉆錢眼里的東西。
后面,就是布萊克發了水信私聊了一下霍米加,詢問能不能參與她今天的演唱會,后者欣然應允,在演唱會開場一小時前找到了黎明和布萊克,將他們接到了后場招待。
黎明在后場見到了霍米加樂隊的所有成員,布萊克這會兒也是被黎明突然強大的記憶力所震驚了,同時令他汗顏的還有黎明那仿佛連自己都能詐騙的高超演技。
只見,黎明在見到樂隊成員們后,就一臉鄭重的上前跟所有人挨個握了手,并且還叫出了他們的名字,之后還恬不知恥的說自己是他們的老粉,哼哼出了在來到這之前才聽了幾遍的霍米加樂隊的歌,眉飛色舞的對霍米加等人吹著彩虹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