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皇天隊下半場的陣型沒有發生變化,后防線上依舊是只有三名后衛,但是三個人面對一個前鋒吳迪,要做到將他給防下來也不算是一件難事,吳迪雖說在防守反擊方面非常出色,但是要論起單兵作戰能力,應該說他的進攻實力是不會比王達和王一強的,而之前的訓練當中,王達和王一是專門針對自己的后防線隊員,做過一對一的防守訓練的,這三個后衛的防守能力絕對也不差。同時,只有一名前鋒的樊樓隊,能夠采用的進攻方法也就會變得非常單調,想要應對也比較容易。另一邊,樊樓隊采用了雙后腰的中場陣容,雖說這兩位也是投入到進攻當中來,但是真正負責要撕開對方防線的還是包括李昊在內的那三名真正意義上的中場隊員,王一的注意力自然也就集中在他們三個身上。而其中,不用多想,承擔進攻主力和組織任務的,自然就是被王達和王一唯一放在心上的樊樓隊隊員,李昊了。
結果也果然不出他們所料,就是李昊開始設計了這次進攻的戰術,然而,真正帶球發動進攻的倒不是李昊,而是另一位樊樓隊的中場隊員,他利用自己的速度吸引了王一的注意力,讓他沒有辦法分神去管李昊那邊的情況,而李昊趁著這次機會已經跟王一形成了錯位。這也是潘文在中場休息的時候就已經跟李昊制定下來的戰術。樊樓隊如果想進球就必須依賴李昊和吳迪,但是王一現在在中場,想要突破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昊本想著強行突破,但是被潘文給拒絕了,他不想浪費下半場這可貴的第一次進攻機會,那也是剛剛變陣,最佳的取分時機。沒有必要正面對抗,想個辦法繞開王一的防守就可以了,這是潘文的原話,畢竟這新蹴鞠是一個團體運動,沒有必要去跟對方的某一個隊員爭一時之長短,就算他的個人能力超過自己,但是不代表他們的隊伍就一定會贏過己方的隊伍。李昊向來對于潘文交代的戰術都是深信不疑,所以,他選擇讓其他隊員去找到王一吸引注意力,再利用回傳加長傳球的方式,直接越過王一的防守,除去王一之外,面對其他皇天隊中場防守隊員的防守,李昊還是有充分的信心進行突破的。
果然,李昊直接帶著球一路到了禁區當中,面對著聯防的兩個防守隊員,要說找到機會強行打門也不是不可以,已經進到了禁區,進球的概率還是有的,但是李昊知道,這并不是最好也不是最穩妥的進球方式,現在另一邊策應的吳迪,他面對的只有一個防守隊員,顯然將蹴鞠交給他,讓他完成這次進攻會更加穩妥。于是,李昊在面對雙人包夾防守的時候直接選擇的傳球,而吳迪接到蹴鞠的時候,也跟李昊預想的一樣,他面前只有一個防守隊員。
王一此時根本來不及回到禁區內,他只能寄希望于要么吳迪這一腳的射門偏出,要么,就是那名防守隊員將蹴鞠給破壞出界,哪怕是踢出邊線,送給樊樓隊一個角球也沒關系,身高方面樊樓隊跟皇天隊可以說是平分秋色,就是不能讓對方進球。
吳迪面對那名防守隊員,也沒有絲毫的猶豫,他心中清楚,這個時候片刻的猶豫都會浪費這次絕佳的進攻機會,這是之前陳晨看著他訓練的時候告訴他的,所以,吳迪只是稍微做了一個假動作,他心中估計,對方的這名后衛現在的心理壓力一定不會比自己要小,這個時候自己只需要做一個假動作,對方大概率會上鉤。
果然,對方朝著吳迪的假動作方向沖了過去打算搶斷,吳迪找準時機,直接朝著另一邊帶球突破,一瞬間已經拉開了半個身位的位置。這樣的情況下,吳迪的射門,門將周哲是沒有辦法做出準確的撲救的,這種近距離的射門基本上是百分百命中的。
一秒鐘過后,裁判員的哨聲響起,然而,卻不是進球的哨聲,而是犯規的哨聲。
原來,那名被吳迪過掉的后衛隊員知道自己已經沒有辦法阻止吳迪的突破了,自己的位置已經失去了,這種情況下又沒有其他的防守隊員過來補防,基本上吳迪面對的就是一個空門,而這樣的射門條件,吳迪是不可能踢飛的。
于是,這名后衛隊員做了一個倒地放鏟的舉動,強行終止了吳迪的這次射門,當然,北宋是一個十分懂得禮貌的國家,就和之前雄獅隊的徐明一樣,這名后衛的放鏟也是收著腳的,盡可能避免給吳迪造成實質性的身體傷害。盡管如此,他還是踢倒了吳迪,吳迪倒在地上,蹴鞠也沒有再動過,展昭連忙吹響了犯規的哨音,走到那名后衛面前,給他出示了一張黃牌,這名后衛對這個結果也沒有表現出過多的意外,畢竟是大幅度的身體犯規,而且是在禁區當中,吃牌是一定的。
禁區內守方球員犯規應是應該判罰點球的,情節嚴重還會得到黃牌或者紅牌。
當比賽進行中,一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于違反了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十種犯規之一,被判罰任意球,應執行罰球點球。
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犯規共有十種情況,規則列舉這十種情況時分為前六種和后四種,在前六種情況前冠以一段話,即“裁判員認為,如果隊員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違反下列六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判給對方踢直接任意球。”這意味著裁判員在對“踢、絆摔、跳向、沖撞、打、推”這六種情況進行判斷時,應考慮到其動作是否是“草率地、魯莽地或使用過分的力量”,要恰當地握好這個尺度。
按現代足球來說,踢或企圖踢對方隊員,在激烈對抗的情況下,往往發生踢人的現象。因此,裁判員必須了解踢球技術動作要領,準確地觀察與判斷。所謂“企圖踢對方隊員”,是指已作出踢人動作,只是由于沒有踢到或因被踢者躲閃而未踢到,對此仍應判罰直接任意球。
絆摔或企圖絆摔對方隊員,它是指隊員用腳或腿勾絆對方下肢,或用身體的蹲伏動作絆摔對方,從而使對方推動平衡的犯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