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點頭:“行。”
……
作為令狐蘭的助理律師工作時間長達10年的王紫,其擁有一套獨居別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為在物資生活滿足之后,王紫才會想著自己開設律師所。根據古代統治者的思想,怎么四海升平呢?不能餓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讓老百姓吃飽。餓死人有可能導致他們舉旗。人如果吃飽了,肯定會追求更多的東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云并不太喜歡喝玫瑰花茶,味道過于濃郁,曹云甚至不太喜歡接近噴灑了濃郁香水的人。這也許和曹云的認識有關,一個人噴灑了濃重的香水,假設有20%的人對此不適,在電梯,在路上,在公交車內,無法避免的必須吸入這種香味。這和在公共場合吸煙區別并不大。吸引雖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云認為,作為個體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但是有個先提條件,那就是不要打擾別人。你喜歡自己的活潑孩子,但在別人眼中卻是個煩人的熊孩子。你認為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來是一種惡臭。想自殺的人,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最好考慮一下會不會打擾或者驚嚇到別人。
不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打擾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禮儀。
曹云不喜歡玫瑰花茶,但是王紫并不在乎曹云喜歡還是不喜歡。這就如同請別人吃飯,自己認為辣椒好吃,點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對方是否喜歡吃辣椒。
這種行為對還是不對,曹云不做判斷,反正他是陪伴高山杏來談事情的,并不是來相親或者交朋友的。
王紫對高山杏態度相當不錯,對曹云就比較隨意了,也沒有在意曹云不喝茶,拿了平板電腦坐在高山杏身邊:“崔茜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本案是可以打的,讓我奇怪的是,原告請的幾名律師似乎都沒有深入的了解細節,在戰略上犯了巨大的錯誤……曹律師……”
“啊?”曹云回神。
王紫看看曹云:“曹律師最近混的不錯,不知道對本案有什么看法?”
看法?看你妹,老子連一點資料都沒有,曹云和善道:“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辦法。”
王紫很滿意,繼續和高山杏道:“原告律師在知道無法打掉富豪遺囑視頻的情況下,對富豪的精神狀態進行了質疑,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一個人精神狀態不對的情況下立的遺囑是無效的。但是,富豪是通過自己的私人律師錄制的遺囑,律師可以證明富豪精神狀態是正常的,否則他就涉嫌瀆職。最后原告律師脫離正軌,演變成對富豪律師的質疑。他們應該很清楚,只要這位律師有律師證,等同有警方結論一樣,是不能質疑的。不過,我聽人說起庭審情況,也可以猜到原告律師是因為黔驢技窮,無奈才瘋狗一般的亂咬。”
高山杏問:“王紫,你覺得這個案子應該怎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