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朗開雜志社的想法并非臨時起意。
他之前就有過這種考慮,但很快又放棄了。
開小的雜志社不賺錢。
大的雜志社倒是賺錢,但他也沒有能力開。
所以這件事一直停留在想的階段。
但這次的事讓他覺得很憋屈。
被幾家大型雜志社撬人,已經欺負到自己頭上了,李朗卻只能被動放手,沒有絲毫還擊的手段。
他很不喜歡這種感覺。
他也想過在推特上公開大型雜志社的這種行為。
但仔細考慮后放棄了。
這種做法沒有太大的意義,反倒顯得自己軟弱,像個受了欺負就找父母哭鼻子的孩子。
雜志社沒準欺負的更歡了。
說白了,漫畫家在面對雜志社處于天然的弱勢。
漫畫行業的發展決定了上下游關系。
雖然是漫畫真正的制造者,卻屬于供應鏈的下游,銷售渠道被雜志社緊緊住在手里。
別管你的漫畫有多好,想要火,就得跟我簽約。
當然,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畢竟雜志社宣傳、運營,也是需要錢的。
李朗并不反感和雜志社合作。
他反感的是雜志社的抱團壟斷行為。
因為李朗想要保留漫畫版權,他們就聯合起來封殺李朗,這種霸道行為讓李朗很不爽。
甚至想過要告他們,但也只是想,打這種商業類型的官司,不是看誰有理,而是看誰有錢。
李朗雖然也有錢,但跟那些大型出版社可比不了。
李朗再次燃起創辦雜志社的想法,并不是說想要跟集英社等大型雜志社分庭抗禮。
不現實。
集英社發展了這么多年無論是資金、發行渠道、宣傳手段都是其他小雜志社可望而不可即的。
李朗創辦雜志社的目的,就是為了做一個行業的攪屎棍。
開個小型雜志社,李朗也不準備賺多少錢,只要不賠錢就行。
你們再敢用漫畫行業上下游關系欺負我,掐我脖子。
我就扛起改革漫畫行業的大旗惡心你們。
以小博大,出一些有利于漫畫家的利益的合約,拉攏漫畫家站在自己這邊。
當然,李朗這么做,他的小雜志社可能也會損失一些利益。
但船小好調頭,他損失一個億,大型雜志社可能損失一百億。
來呀,不就是互相傷害嗎?
玩不死你們,也得惡心死你們。
李朗這么做未必能占到便宜,但至少他有了一定反擊的能力,相互傷害總比被單方面的封殺好,那些雜志社也不敢再肆無忌憚的欺負他。
具體怎么玩,李朗還沒有想好,有時間可以找有經驗的人取經。
李朗的初步設想是建立一個中、美、日三方合資的雜志社。
涉及到中美兩國,小日本吃相應該不敢太難看。
當然,這只是李朗的初步設想,是否能行還要繼續研究。
其他人做這種事可能不容易,但李朗有一個天然優勢。
他本身就是漫畫家,在日漫行業有著極高的影響力。
他創辦的小雜志社讓利給漫畫家,爭取獲得更多漫畫家的支持。
他本身就是頂薪漫畫家,無非就是左手倒右手,錢還是他的。
李朗現在只是有這個想法,但他并不了解雜志行業,真正操作起來不容易。
可能需要很長時間去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