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叫了三秒鐘,林昏曉便把我的嘴給捂住,“你好吵。”他說。
我一骨碌坐起來,拉扯住被單,語無倫次地道“你,你,你我,我,我我們,我們”
他也撐起身子,捏捏鼻梁,閑閑說道“我知道你在說話,但是我一句都聽不懂。”
我趕緊做幾個深呼吸,讓自己稍稍平靜下來“你干嘛睡我旁邊”
“你發燒了。”
“然后呢”
“我照顧你。”
“我記得但之后呢”
“之后我困了,而且你只有這一張床,所以”
我吸口冷氣“所以你就睡了”
他瞥我一眼“不然呢難道大冬天睡地上”
“你可以回自己家去睡啊”
他淡淡說道“那太麻煩了。”
“”
就這樣,我的初睡就獻出去了。
并且,那個對象還滿不在乎。
真是,正月初一遇上這種事,怎一個慘字了得。
起碼也得兩個。
之后的幾天,林昏曉還是和以前一樣,到了吃飯時間便準時坐在我家飯廳中。只是,吃完飯后,這家伙也喜歡賴在這里,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攆走。而且,一旦問到關于他的問題都愛理不理的,怪僻。
此話不提,單說自己,原以為懶在家里便百事不愁,誰知該來的甩都甩不掉。
這天上午,我接到了華誠的電話。
心中一緊,果然厲害,還是被他給找到了
勉定心神應付了幾句,華誠態度很客氣,約我出去吃飯,沒膽子拒絕,只得應允。
戰戰兢兢來到指定的餐廳,華誠已坐定,見我來,還為我拉開椅子,紳士風十足。
但不能大意,這可是名副其實的鴻門宴啊
原以為華誠是想從我這打聽遲遲的下落,可想錯了,他和我談論的都是些不痛不癢的話題,直到一頓飯快結束了,壓根就沒有提及遲遲這兩個字。
最后是我忍不住了,主動問道“你是不是想知道遲遲在哪”
“你會告訴我嗎”華誠反問。
我搖搖頭“我是真不知道。”
“沒關系。”華誠端起酒杯,微微一搖,暗紅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動,始終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長地說道“我就在這等著她,她總會回來不是嗎”
“嗯,那個,”我摸摸額角,努力尋找著適當的詞句“遲遲,她談起戀愛來是很認真的,而且”剩下的話應該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但估計說了之后我是沒命走出去了,所以還是咽下肚子為好。
“你認為我不會認真”
華誠微笑,嘴角微微上揚,勾起個漂亮的弧度,內斂而有味道,但我卻被嚇得屁滾尿流,忙解釋“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么。”
“別緊張,和你開個玩笑。”華誠淡淡看我一眼“對了,你剛才說,遲遲戀愛起來很認真那個讓她認真的男人,是誰呢”
“哦,是我們大學中文系一個男生,叫任之光,他”說到這,我猛然醒悟過來,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給套了出來。就知道,我這種單純小白花哪斗得過他這種衣那個冠那個禽那個獸
“他怎么了”華誠盯著我。
“他他們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頭猛吃,把嘴塞住就不會亂說話了。
“沒關系,反正那也沒什么重要的。”華誠將酒杯湊在嘴邊,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
話說當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長得也不錯,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遲遲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當然,是在沒打架的狀態下。
兩人是名副其實的男才女貌,羨煞眾人。
但突然有一天,沒有任何征兆的,兩人就分手了,這個事件成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
后來,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終于明白事實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兩人在小樹林中散步,卻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見遲遲,眼放精光。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時把鍛煉的時間都用在念誦徐志摩之流的詩歌上,所以小混混“揮一揮手”便把他給打到草叢中去掛著,云彩確實是沒帶走,兩個黑眼圈卻是免費贈送給他了。
遲遲親眼目睹戀人受傷,頓時大爆發,內力提高,血量加滿,防御值突升,瞬間將敵人秒殺。
遲遲說得輕描淡寫,但我從其他途徑了解到,現場還是挺慘烈的,聽說其中一名倒霉蛋的蛋s被踢到,醫生斷言他可能從此不舉聽說,只是聽說。
不管怎樣,任之光覺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恥大辱,從此便對遲遲避而不見。
兩人分道揚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