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放棄了希望,你才會和伊莫頓一樣,放開手掉入滿是火焰和罪人的地獄里去。
拯救威尼斯很難,卻不是無法實現,除非海平面繼續上升,但那樣的話就不只是威尼斯,所有的沿海城市都要成為“水下都市”,花一輩子的錢和時間,留給子孫后代一座水下的公寓,那有什么用呢?還不如埋點金銀珠寶,萬一哪天急用的時候被后代發現了呢?
沉沒于海底的船舶、軍艦、飛機中,有的載有珍貴文物和金銀財寶,有的藏有重要的軍事機密,有的其本身構造就是重要機密,打撈海底沉船、沉物,無論在軍事上或者經濟上都有重要意義。在世界各地的海洋底下有數以千計的沉船,單在南海海底有大量的中國古沉船,那是古絲綢之路的重要航線。
但是那些寶藏被打撈上岸后歸誰?
2001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牽頭,二十國簽訂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旨在為難以計數的海底資產歸屬和管理梳出個頭緒。但很多國家都沒有參與這個公約,所以現狀是亂七八糟。就算幾百年前的沉船,“原所屬國”的現政府也會站出來要求支配權;另一面,沒有國家會輕易放棄自己海域里的好東西。每一次發現,隨之而來的都是國際摩擦,沒有誰真的彬彬有禮,除非那沉船被證實真的就只是個文化遺跡。
如果加利福尼亞的那艘金船被發現了,里面的寶貝全是美利堅合眾國的,但拿破侖沉的這艘船卻沒人搶的,它原本就是鍍金的,現在爛成渣子了誰還要。
多么“理性”又“文明”,難怪某些人干得出為了取得黃金,把紀錄了文字的金板熔了的事情來。
滿心滿眼都是金子,現在換成紙幣了,大海上又有多少因為分贓不均而造成的血案?
其實泰坦尼克號可以對著冰山撞過去,也有可能不會沉沒,但那只是一種假設,船長做了決定避開冰山,這是他自己選擇的路,他當然要跟著船一起沉了。
“領袖”就像是船長,駕駛著一艘船,它們或大或小,在海上航行。
船長做了錯誤的決定,導致一船人跟著沉沒,他哪有獨自逃生的道理?
民主的好處是,這個決定是大家一起做的,即便錯了,少數也會被多數無視,就跟那個不行禮的士兵一樣,“不合群”就把你消滅。
人的這種集體無意識很可怕,那不是任何藥能救的,波莫娜閉上眼睛,仿佛自己已經能聽到聲納的聲音,人既然是從海洋里來,就要回海洋里去,若干年后,下一個物種或許會和研究恐龍一樣研究人類的骨骼化石,或者說研究猛犸象一樣,推測當時發生了什么,他在進食的時候忽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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