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是。”
“只要你奪回了豐生和,反手就可以按照澳洲人的要求開族產處置的股東大會。這本來就是澳洲人的法令,哪個人敢違拗?就算陳宣還把持著掌案的位置,他也不敢反對。他現在能囂張,說白了一有澳洲人給他撐腰,二是把持著豐生和這只金雞,可以收買外姓,控制族人。你把絲廠奪了,他兩手空空。不管是澳洲人、外姓還是陳家族人,哪個還要他?”
“是這理!”陳霖興奮的點頭稱是。
有關豐生和的各種文契,陳霖當初逃難的時候隨身帶去了廣州,回來之后就悄悄地把相關契約都藏在墳院里一處夾壁墻內--這是他們族里上三房的嫡長子嫡孫才知道的秘密。專門用來儲存重要財務和文書。
取出文書,陳霖便和叔叔一起去了香山,因為相關材料齊全,不費事就辦下了全部手續。
手續辦完之后,他原本想直奔陳宣的住處攤牌,不過又被三叔制止了。
“你若直接去攤牌,以二哥的做派,你怕是要當場就吃虧。”陳宣道,“他手里的民兵都是愣頭青,你這一去,就是敲他們的飯碗,還不當場把你打個半死,搞不好,要你的小命也難說……”
“那……怎么辦?”
“現在你已經是豐生和的所有者了,但是廠子不在你手里,別人竊據。既然如此,你就到香山縣,這幾日巡回法院要來,你直接去告狀便是……”
“告狀?!”
“沒錯,有人竊據你的私產,不肯退出,你告狀合理合法。到時候一紙判書下來。由不得他不滾蛋!”
“可是……這上衙門告狀非同小,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那是明國的時候,如今澳洲人行得不是這個規矩!你還記得在臨高的事情么?”
“記得。”
“若是在大明治下,縱然你是被誣陷的無辜之人,進去了不使個十幾兩銀子能放你出來?”
陳霖被他這么一說,立刻鼓起了勇氣。點頭道:“此事可行。只是這么大的動作,要不要與陳小兵先通個氣,也得讓李首長有個心理準備。”
“你想得周全。”陳宣笑道,“李首長前日已經去廣州辦事了,十天半月都不會回來。至于陳同志那邊,我來和他們說便是。你且去告狀。”
陳霖看他胸有成竹,不覺有些奇怪:三叔的這些說辭都是嚴絲合縫,一套一套句句中的……再仔細想了想,頓時恍然大悟:三叔再聰明也才接觸澳洲人幾個月,這些法規法條摳得如此精準,難不成是澳洲人附體?
想到這里,他顧慮全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