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快點把你娶回家。”燕九替她攏了攏身上的披風,他道:“外邊涼,快回屋吧。”
他的笑容,讓秦荷恍惚以為剛剛那句話,是她臆想出來的呢。
“你先上馬車,注意安全。”秦荷提醒著。
華笙和金玲成親之后,每隔幾日,晚上便會回家陪著金玲,今天燕九讓華笙留下,華笙卻不放心讓燕九一個人回去。
“這是,朱家的帖子?”秦荷收到朱文芳的帖子時,還以為看錯了。
那天朱文芳明明很不喜歡她的樣子,居然會約她去吃飯?
“人呢?”
秦荷問。
“是朱三姑娘身邊的丫環,送了帖子就走了。”夕照回答著,問:“要不,我把人找回來?”
“不必了。”
秦荷擺了擺手,視線落在帖子上,朱文芳的字是極其娟秀的,詞藻華麗,通篇看下來,核心意思就只有一個,請秦荷到金玉滿堂吃飯。
“我倒要看看,這是不是一頓鴻門宴。”
秦荷想到燕九要做的事情,也沒拒絕,直接就去赴宴了。
“姑娘,要不,換一身衣服?”
臨出門前,夕照看到秦荷身上素色的衣服,提醒著。
夕照在心中嘀咕著,姑娘真是太不喜歡打扮了,別人是恨不得把家里的首飾,全部都戴上,可姑娘呢?
要不是要把頭發綰起來,怕是連玉簪都不想用,更別提其它的首飾了。
秦荷低頭看了一眼,藕荷色的衣服,簡約大方,怎么不好看?
“我覺得這件玫紅色的好看,襯的姑娘皮膚好。”夕照將那件玫紅色的衣服拿了出來,雖然她自個極少打扮,但在打扮秦荷這一方面,是極為有天份的。
“太艷了吧。”秦荷看著那玫紅色的衣服,款式倒是挺好看的,就是顏色鮮艷了一些。
“姑娘,這件姜黃色的也好看。”金玲拿了旁邊的姜黃色。
秦荷的皮膚白皙,這姜黃色往身上一穿,更顯得好看了,她道:“再換一個發式,姑娘,我幫你。”
秦荷:“……”
明明她穿的和平時一樣啊,怎么就不好看了?
“你們兩個,不就是一頓飯嗎?又不是去約會?”秦荷嘀咕著,如果是去見燕九,她還想挑一挑衣裳,可見朱文芳?
算了吧。
“姑娘,大家都說,你和朱三姑娘都是豐安縣的大美人,我覺得,那些人眼睛都瞎了,明明姑娘才是最美的。”金玲的手極巧,不一會,就把秦荷的頭發綰的極為的漂亮,再配上首飾,華麗優雅卻又不會顯得復雜。
“沒錯,姑娘才是豐安縣第一美人。”
夕照贊同的說著,心中想:不僅是豐安縣第一美人,就是在京都,她也覺得沒誰比得上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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