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平常的話,這八十九萬對林迎美沒說真算不上什么。
可現在情況特殊,林迎美的所有錢都拿來賠償遇難者的家屬了。
醫院里還住著二十多個人,醫藥費都需要林迎美去繳納,她正缺錢,又去哪里稿這八十多萬的罰款。
因為是首城公家的項目,林迎美就算不想叫罰款,盛都這邊的民辦處也都強制查封了她的財產。
將公司還有林家的別墅進行拍賣。
最終賣了四千萬,扣除了罰款才把剩下的錢給了林迎美。
房子沒了,公司也沒了。
林迎美剩下的錢,還不知道夠不夠那些傷者的治療費用跟賠償金,嚴鴻森也沒必要再跟他耗下去。
“迎美,我們離婚吧。”嚴鴻將將離婚協議推到了林迎美的面前。
“嚴鴻森,你什么意思!看我落魄了,就這么巴不得跟我撇清關系?”
雖然林迎美也想過離婚,但是她現在落魄了,就沒有心思琢磨那么多,至少要把眼前的難關度過去。
可沒想到嚴鴻森竟然急不可耐的要跟她離婚!
“迎美,我跟你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早就該解決了。”嚴鴻森心里是怨恨的,要不是林處長跟公司員工的證言,他真的是百口莫辯。
那是三十二條人命。
他的下半輩子都要在牢獄之中度過了!
“嚴鴻森,好歹夫妻一場,你用得著這么狠心嘛。”林迎美已經全完把自己的狠毒忘在了腦后。
像她這么自負的人是從來不會反思自己的。
提起這個‘夫妻一場’四個字還好,一提起來嚴鴻森就氣不打一處來。
“林迎美,那天你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的時候,我說夫妻一場,你怎么就不記著呢!”嚴鴻森的眼里滿是恨意。
夫妻二十幾年,他為了林家兢兢業業的,從來沒想過架空林迎美。
在公司的那么長時間,嚴鴻森是有機會培養自己人的,可他沒那么做。
一是顧慮太多,二也是對林迎美真的有夫妻情分。
“嚴鴻森,你就是個喂不熟的白眼狼,嚴氏房產掛著你的姓,你還想我怎么樣!”林迎美也火大了。
林氏集團是她太祖打拼下來的,嚴鴻森只是一個外人,她為了給嚴鴻森所謂的安全感,把林氏的招牌都撤掉了,改成了嚴氏。
這還不夠嗎?
“嚴氏房產,呵呵,說的好聽,我嚴鴻森還不是你養的一條狗,揮之即來呼之即去,有過自己的尊嚴嗎?”
嚴鴻森這話確實是沒良心了。
在沒有遇到莊沛娟之前,林迎美確實是把他當成丈夫的,至少不管在外面還是在家里,她都給足了嚴鴻森尊嚴跟面子。
林迎美最痛恨的就是背叛。
她雖然防著嚴鴻森,可嚴格還是一樣跟了他爸姓嚴,而不是姓林。
“你不是想離婚嗎?可以,嚴鴻森我告訴你,離了我林迎美你什么都不是!不要哭著喊著回來求我!”林迎美越想越心寒,直接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因為當初嚴鴻森入贅到林家的時候,也簽了婚前協議,進行了公證,所以沒什么財產糾紛。
更何況現在的林家已經是個空殼子。
嚴鴻森想分錢,都分不到一毛。
……
嚴格已經是成年人了,所以并不需要選擇跟誰一起生活,他跟嚴鴻森的關系沒多親近,自然也是跟著林迎美一塊生活。
雖然林家落魄了,至少林迎美還剩下點名牌包跟首飾,收拾收拾賣了還值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