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電閃雷鳴,雨聲打破了寂靜,窗外大雨如注
天暗了下來,室內的燈被打開了,結果下一刻,風扇居然也跟著轉了起來。
但是爭論還是要繼續,因為只要無法達成一致,那么就必須繼續下去。
合理懷疑無法排除,爭論繼續。
2號陪審員突然開口了“我有一件事想說一下,有一件事讓我很疑惑,對于死者的致命傷,我一直覺得有些不太對勁,傷口的角度是向下的”
3號皺眉打斷道“你又來了,律師們已經討論過這一點了”
“可是我還是覺得奇怪,就是覺得有點不太對勁”2號堅持道。
“被告只有一米七的身高,而他的父親也就是死者可是有一米八五的身高,他們身高相差了那么多,他要向下刺出這樣的傷口來,應該不容易吧”2號說道。
這一次,3號來到8號面前說做個示范“大家仔細看著,我只做一遍示范”
他示范了矮的人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這個時候,同樣的有過古惑仔經歷的五號走了過來。
他問所有人“你們見過別人互砍的樣子嗎”
其他人都搖頭。
他卻點頭道“我見過”
他給大家示范了一下,說“大家不會那樣用摺疊刀而是會這樣”
他做了一個把摺疊刀彈出來的樣子,然后向前捅,他告訴所有人,折疊刀都是向上捅人的;沒有人反握折疊刀刺向對方,這樣做太蠢了。
因為反著握刀是很難讓摺疊刀彈出來的。
八號頓時就說道“那孩子明顯的非常熟練地會用這種刀,那么如果按照你說的那樣,他怎么可能那樣殺了他父親”
3號依然覺得這都是扯淡。
八號一個個問過去。
十二號的態度沒有那么肯定了,他只是說我不知道。
輪到七號。
他根本不在意“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是我覺得你們這樣討論沒有意義,根本得不出結論,我想我要做出突破。我要改變決定,無罪”
顯然,他根本不在乎是有罪還是無罪,只要能讓他快點離開這里,他就投哪邊。
可是七號的不負責任的墻頭草的說法,卻是不但讓3號生氣不已,也讓投無罪的十一號覺得對方很不負責任。
“誰告訴你,你有這樣的權利玩弄別人的生命你不在乎嗎”
“你要投無罪,必須是你真的認為無罪,而不是因為你想要離開這里,所以隨便投票”
“你認為他有罪無罪,都必須有自己的理由,而不是人云亦云。”
“我說了他無罪”
“為什么”
“我為什么要說”
他根本說不出來,因為他的心思壓根就沒在這里。
這一幕讓很多人看了都有種復雜的感覺,因為現實之中這樣的人存在嗎
答案是肯定的
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陪審團制度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