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麻煩,劉總請”
眾人走進不在楊州境內的長航楊州派出所會議室,圍坐下來說起正事。
韓渝遞上一疊案件材料,剛簡明扼要的通報完案情,劉總就看著濱江市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出具的“驗胳膊報告”,緊鎖著眉頭說“韓渝同志,你的判斷是正確的,雖然只發現一條斷臂,但從檢驗結果上看基本可以確定是一起命案”
“雖然基本可以確定,但在法律意義上并不符合命案的立案偵查條件,所以我們只能變通了下,先以故意傷害立案偵查。”
中午盒飯里出菜有點咸,韓渝喝了一大口水,想想又補充道“正因為當時只能以故意傷害立案偵查,加之搞不清楚案發地在哪兒,甚至不知道被害人身份,濱江市局也就沒按命案偵破機制第一時間上報省廳。”
“變通的好啊,換作有些怕麻煩怕擔責任的人,不但不會變通,甚至會避之不及。”
“劉總,不怕您笑話,我一樣怕麻煩,畢竟我們分局的業務能力擺在那兒,照理說沒金剛鉆不應該攬這個瓷器活。可我們駐守的是長江尾,如果連我們都不當回事,守不住公平正義在地理空間上的最后一關,讓線索和證據沖進大海,一條鮮活的生命很可能就會因此變成冤魂。”
年輕干部,有擔當。
不像有些棱角被磨平的上了年紀的領導干部,遇到事總是瞻前顧后,生怕一個不慎要擔責任。
劉總暗嘆口氣,放下材料道“韓局,胡局,看得出來,你們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在此,我代表刑警總隊對你們表示最衷心的感謝和最崇高的敬意”
“劉總,用不著這么正式吧,再說斷臂是在江里發現,也是從江里打撈上來的,這本來就是我們的案子,那些工作也都是我們應該做的。”
“斷臂出現在江里,但案子很可能發生在岸上。況且江南長江段不只是你們長航的轄區,按照上級的相關規定,只要發生大案要案,我們地方公安都要第一時間介入,甚至要組織偵破。”
人家不是在宣示主權,而是在陳述事實。
長航公安在警力、經費、技術裝備和業務能力上都不如地方公安,平時維護維護水上治安,查處一些治安案件、偵辦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沒問題,真要是遇上大案要案,都要按上級規定以地方公安為主進行偵辦。比如長航濱江分局,直至今日仍要接受濱江市公安局業務指導。
韓渝意識到劉總愿意聯合偵辦是給兩個分局面子,人家如果一定要介入,完全可以直接接手。
劉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掏出香煙不緊不慢地說“韓局、胡局,這兒沒外人,我也不怕你們笑話,我們省廳與各地市公安局的關系比較微妙。具體到這起斷臂案,別說我了,就是余廳都不好說都江縣公安局或楊州市局的做法不對或者不好。
但從現在掌握的情況上看,這個案子影響極為惡劣,省廳必須加以重視。所以余廳建議繞過楊州市局和都江縣公安局,由我們刑警總隊跟你們長航公安聯合偵辦。辦案經費,包括之前花掉的,省廳可以承擔一半。”
省廳與地市公安局的關系確實很微妙,尤其是與省會城市公安局的關系。
因為地市公安局接受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并且經費來自地方政府,副職和中層干部的選拔任用權在地方黨委,只有選拔任用局長才要征求上級公安機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