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韓渝所說,東海海事公安局工作性質相對單一,雖然內設刑偵支隊,但管轄的刑事犯罪案件只有水上肇事逃逸、盜竊破壞水上通航安全保障設施、擾亂水上航行秩序和偽造海事公文印章證書四個。
盜竊破壞水上通航安全保障設施的案件又很難偵破,自個兒的本職工作都沒做好,反而插手應急處突乃至反恐,交通部公安局不會說什么,但地方公安同行和公安部很難說會不會有看法。
丁局認為韓渝的話有一定道理,正準備開口,方局沉吟道“可以把突擊隊調到東海港公安局。”
東海港公安局是交通部公安系統在東海的“老大哥”,其前身是東海港務管理局公安分處,成立于1953年,歷史悠久。期間幾經更名,在g期間一度癱瘓。
1977年重建公安機構,恢復組建東海港公安局,行使東海市區公安分局同等職權,主要負責東海港港區貨物及客運碼頭的全部治安保衛以及黃普江和長江口水域消防監督火災撲救工作。
以前的濱江港公安局只負責港區治安和消防,不負責戶籍管理。
東海港公安局不一樣,不但負責居住在港區的外來暫住人口的戶口管理,以及開設在港區和毗鄰港區的旅館、招待所、商店等第三產業的治安管理,也負責港區道路的交通管理。
內設交警支隊,跟地方上的交警一樣調查處理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甚至負責東海港所屬各單位機動車的檢驗、駕駛員的培訓教育管理。
2003年9月,經交通部商公安部同意,設東海港公安局洋山分局。去年五月份,交通部公安局下發關于東海港公安局工作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通知,明確東海港公安局內設5個機關處室,7個直屬單位和16個派出所。核定總編制922名,其中授銜民警就有847名。
相比之下,長航東海分局就是個“小老弟”。只有二十幾個民警的東海海事公安局連“小老弟”都算不上,規模只相當于人家的一個派出所。
突擊隊真要是劃歸東海港公安局管理,就真成給人家做嫁妝。
同樣是正處級,韓渝不認為自己將來有資格跟東海港公安局的局長平起平坐,連忙道“方局,這也不合適,而且沒必要。”
“怎么就不合適”
“東海港公安局跟東海市公安局的各分局差不多,有明確的轄區,并且轄區很大。也正因為有明確的轄區,水上突擊隊將來真要去黃普江乃至長江口海輪錨地執行處置重大警情的任務,一樣會存在管轄權的問題。”
范局深以為然,附和道“港口公安局只能管港口,管不了江上,更管不到長江口的海輪錨地。”
方局沒想到公安規矩這么多,低聲問“沒必要什么意思”
“讓水上突擊隊移駐東海,由長航東海分局代管就行了。”韓渝看了一眼范局,笑道“長航東海分局對長江口有管轄權,至于海事公安局要執行水上安全警衛任務,到時候可以請求長航東海分局協助,從長航東海分局抽調突擊隊員參與。”
“打擊盜竊破壞航標犯罪呢”
“一樣可以聯合長航東海分局,事實上長航東海分局的轄區與東海海事公安局的轄區乃至職能本來就有重疊。比如瀏河口以下水域,既是長航東海分局的轄區,也是東海海事公安局的轄區。江上的航標被盜竊破壞,長航東海分局一樣有權管轄。”
這無疑是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丁局不禁笑道“我看行,咸魚在長航公安局干了這么多年,東海分局的局長何斌又是咸魚的老領導,咸魚調到東海海事公安局之后,與長航東海分局不存在溝通協調不暢的問題。”
作為海事系統的領導,方局更希望海事系統擁有一支關鍵時刻能拉得出、打得響的特警隊,想了想笑道“丁局,咸魚,據我所知,水上突擊隊只有八個隊員,規模有點小。小伙子們不可能24小時在崗,誰家要是有點什么事還要請假。海事公安局馬上擴編,完全可以組建一支應急機動力量。”
“方局,不夸張地說水上突擊隊的隊員都是萬里挑一,想再組建一支沒那么容易。但您說的非常有道理,現在的規模確實有點小。”
韓渝話音剛落,范局就笑道“老簡前幾天還跟我說突擊隊需要擴編,請二位領導放心,我們爭取在兩年內把突擊隊擴編到十六人。東海海事公安局如果需要我們協助,我們長航公安局保證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