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妓女與少年,經常成為武士們爭風吃醋的導火線,甚至是動刀動槍。
所以在1629年,江戶幕府以敗壞風俗為由,下令禁止女歌舞伎,接著又于1648年,取締若眾歌舞伎。
從此往后,為了躲避法規,歌舞伎改以成年男性來演出。
于是乎,“歌舞伎演員只能由成年男性來擔任”的這項規矩,就這么延續了下來,直至今日。
在女歌舞伎被取締后,原本靠這一行吃飯的女藝人,不得不另謀出路,成為流浪藝人。
其中賣藝不賣身、只歌舞表演的人,最后成為了藝舞伎的先驅。
在江戶時代以前,由于許多游女和藝妓都是非法經營,因此也不用繳稅。
德川開幕、天下太平后,幕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便開始列冊管理藝舞伎和游女,向她們征稅。
到了18世紀中葉,藝舞伎正式成為一種合法職業,可以公開經營。在繳稅時,得在職業欄上寫上藝舞伎,并按照法律規定的數額繳稅。
正是從這個時候起,游女與藝舞伎正式區分開來,藝舞伎只賣藝不賣身的江湖行規,也在這時被廣泛的接受。
起初,藝舞伎被歸類為下層藝人,地位比游女還低。
理論上來講,藝舞伎是不能賣身的當然,這僅僅只是理論上如此罷了。
藝舞伎和客人發生感情了,在工作之余一不小心做出了些許較為親密的互動,你也管不著,對吧
雖然藝舞伎被禁止賣淫,但其中的不少人會偷偷接活,賺些外快。
因此,藝舞伎大抵呈現出“神犬二象性”。
當你是個丑逼或窮鬼時,坐在你面前的藝舞伎便是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絕不容你輕薄的女神。
當你是個帥哥或財主時,坐在你面前的藝舞伎就會變為敢愛敢恨、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的女犬,任君騎乘。
當然,藝舞伎賣身終究是不被允許的。
如果官方收到檢舉就會接手調查,情況嚴重的話藝舞伎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早期的藝舞伎因為地位低下,所以被禁止佩戴繁復的發式,或是穿著華麗的和服。
但是,當時間流逝、經濟發展、以商人為代表的市民階級興起后,藝舞伎與游女的地位對比開始發生變化。
市民階級雖有閑錢但社會地位低,無法與花魁等高級游女打交道。
因此,顏值高又便宜的藝伎,無縫填補了市民階級的娛樂需求。
除了“物美價廉”之外,有別于講著拗口的“廓詞”,演奏著過時曲調的游女,常與市民階級打交道的藝舞伎很接地氣,交談時不拘禮節,演唱的是時下最流行的歌曲,這使得藝妓非常受歡迎,地位不斷上升。
注廓詞游女常用的說話方式,特征是腔調很夾,并且會在句尾加多一句“阿林斯”的詞綴
比起人身自由受限、沒法自由離開游廓的游女,行動不受限制的藝舞伎更能滿足客人的多樣化需求。
有錢人常會聘請藝舞伎來自家宅邸里表演才藝,或是聘為“租借女友”,結伴出游。
除此之外,藝舞伎的“愛情自由”亦是游女難以比擬的巨大優勢。
因為游女是靠身體賺錢的,所以游女就跟現代的偶像一樣,是嚴禁談戀愛的。
若是愛上了哪個誰,假使不影響生意便罷,可若是沒法好好接客了,亦或者是干出了私奔這樣的事兒來,那最好祈禱自己不會被抓回來。
藝舞伎則不是這樣。
因為是靠手藝來討生活,所以她們可以大膽地自由戀愛。
是與才子佳人相結合,還是跟大腹便便的豪商貴人在一起,都隨藝舞伎的高興。
市井間總會傳出“英俊瀟灑的武士與美艷無雙的藝舞伎結為良緣”的優秀佳話。
京都乃藝舞伎的起源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