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時期的朝廷也樂于給各王府優厚的祿賜,從而剝奪其政治上的權利,所以奏請之風漸盛,賞賜土地的數量亦逐漸加大。
在這樣的形勢下,早封王府利用特權以奏討、納獻、侵占等手段兼并大量土地。后封諸王便在產業上向早封王府看齊,力圖于就藩前后趕上或超過早封王府。
成化年間就藩的德、崇、吉、徽諸王請乞并得到欽準的土地數額已達數千頃,各王府兼并土地的步伐大大加快。
至嘉靖朝的景恭王朱載圳就是和裕王時期的隆慶爭寵的那位,以世宗的寵愛,利用之國之機,以奏討手段獲得四萬頃土地及大量的房租坑礦鹽稅。
不管當時的朝臣們如何反對抵制,嘉靖都沒搭理,因此景王依然開了通過奏請大規模獲得土地的先例。
眼下潞王乃是朱翊鈞的唯一同母弟,朝野稱之為“諸藩之首”,“諸藩觀瞻”,論恩寵優渥,比景恭王朱載圳有過之而無不及。
高務實記得,在原歷史上潞王可不是現在就藩的,他在萬歷十七年時才正式就藩,同時利用其特殊的地位,援景王之先例,奏請景王遺業。
朱翊鈞對于潞王的奏請向來是有求必應的,這次當然也是如數準給,并令有關院、司、道、府從戶部抄出原來景府莊田的數額轉行各縣,丈勘定界,議處應納錢糧之數。
問題在于當初在景王之時,因奸民的混淆投獻,徒張虛名,其名下產業之虛額己是甚大。時為黃陂知縣的洪其道稱“先年景府奏討,多有奸民投獻,隱有民田在內。”
且從景藩國除至潞王之國,這中間已過去二十四年,原屬景王的實數肯定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多。明史載“已而景王之藩,病薨。階奏奪景府所占陂田數萬頃還之民,楚人大悅。”
景府的虛額原為四萬頃,又于其國除后被徐階“奏奪數萬頃還之民”,明基本上全部或者至少是絕大部分都還給了原來的業主,或田歸佃種者納課當差。
比如黃陂縣,于景王薨后“田歸民間”,歷史上的萬歷九年,通過丈量土地之后,已經“悉入版籍”。明原景藩的土地已入國家版冊,田歸民間納稅當差。
因幢潞王奏討景王遺業之時,“院、司、道、府準戶部抄出景府莊田等各項數目,轉行本縣丈勘定界。”而該縣“于攝源鄉近株木嶺查照部額采割租田六百零七頃”,遵照原景府收租龍票收租。
所以,潞王府莊田的撥勘工作實際上系執景府原來的虛額,按照戶部檔案的記載,于原有景府莊田的縣份內無中生有地強行刮奪民業此舉引起了朝野的強烈抵制。
而鄉民則“聞之色變”,集合緒紳會議上請府、縣,請求改派或減免;府、縣令則聯名上請有司處理解決,在朝廷則有司反復題奏進行抵制。
萬歷十六年八月,戶部在上疏的題覆中指出欲把原來景府奏討的原系民間佃種的納糧地土“復歸潞王府,恐上虧國課,下病民生。”要求將“其湖廣湖地、河泊、州坑原系民產者仍還業主。”
但是,為了這個“諸藩觀瞻”,朱翊鈞不關方和部臣的反對,諭旨“莊田準給,撫按官與丈勘立界,以便永遠遵守。”并且還讓“再查相應地土,不妨數外加給,副朕友愛同氣至意。”
在具體的撥勘工作中,要把數十年的虛額變為實數,雖有明旨,仍非易事,困難和阻力仍然很大,不能順利進校
萬歷為此龍顏震怒,奪監、司以下官員俸祿,并波及到有關府縣官吏,“如布政司左布政司王應乾、分守武昌道左參政趙欽湯等”及有關官員,均被停發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