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方律師說的借貸實際金額與擔保物價值差距過大的問題。”谷本開口道,“我想請北原律師注意!早在之前,六家主要往來銀行就向日鋼提供過大量的借款了。當時,這些借款都沒有擔保物。如今,日鋼提供擔保物,也是對過往的債務進行保障!”
谷本在說出這段話的時候,故意埋設了一個陷阱。
等待對方來反駁自己。
這個陷阱就是舊債務的擔保問題。
按照破產法規定,如果舊債務沒有擔保的話,那么破產企業是不能夠為舊債務提供新擔保的。打個比方說,一家企業在進入破產程序之前,就已經欠了一萬塊錢。那么,這家企業是不能夠為這筆已經存在的一萬塊錢的債務提供擔保。
谷本相信對方應該會馬上就咬住這一點反駁。
北原聽到后,笑了一下,“裁判長。破產法明文規定,企業不能夠為舊的債務提供擔保。現在,對方律師說這些擔保都是為了過去的舊有債務提供擔保的。那么毫無疑問已經符合法律明確規定的撤銷情形!”
聽到北原的反駁,谷本微微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是的,對面這個年輕人上鉤了。
果然,他認為這是一個破綻,馬上就追過來。
就像往魚缸中撒了一把飼料,結果立刻就引起一群金魚,爭先恐后的搶奪。
有餌就上鉤。
你這次完了!!北原!!!
這個時候,旁聽席上的銀行高管們聽到谷本被北原抓住了破綻,也不由得擔心起來。他們不知道為什么谷本律師要故意露出這樣的疏漏。
然而,這個時候的谷本十分淡定。
谷本開口道:“請讓我再詳細地解釋。日鋼事實上有大量的銀行債務,已經到期。在一個月前,六家主要銀行與日鋼簽署了新的借款合同,并約定以新貸還舊貸的模式放發借款,同時追加擔保物。”
谷本提到了一個名詞。
【借新還舊】
【所謂借新還舊,即是指,銀行向債務人發放新的貸款,但是這筆貸款只能夠用來償還原先欠下的銀行債務。例如,一家企業欠了銀行貸款本金十萬塊、利息一萬塊。銀行向這家企業新發放十一萬塊,用來償還原先的貸款本金及利息。企業拿到錢后,用來清償原先的貸款。清償后,因為有新貸款,企業仍欠銀行十一萬塊,但此時該筆錢都轉變為貸款本金】
“請法庭注意——這里是有兩個借款合同,即一個是舊的借款合同,另一個是新的借款合同。”
“日鋼在獲得新貸款之后,償還舊債務。舊的債務合同即宣告消滅。”谷本說道,“破產法只禁止企業的為舊的債務提供擔保,但沒有禁止為新的債務提供擔保!”
“關于這一點,可見最高裁判所的在先判例!”谷本拿出了一疊材料,“大化36年民[236]號民事判決中,最高裁判所認為破產法禁止的是企業為舊債務提供擔保。但是,沒有禁止企業為新債務提供擔保,銀行借新還舊,追加擔保的合法性被該判決所認可。因此,基于先例的約束力,本案應當作出同樣的處理!!”
谷本發表了長篇大論。
卻正中破產法的核心問題。
北原想指出日鋼是在為舊債務提供擔保,然而,谷本卻指出銀行進行了“借舊換新”的操作,這里實際上有兩個借款合同,舊的借款合同和新的借款合同。舊的借款合同已經因為償還了貸款歸于消滅,只剩下新的。而新的借款,法律并沒有禁止破產企業為此提供擔保。
在旁邊的宮川,聽到了谷本的論述,露出了吃驚的表情。
她急忙翻動著谷本提交的最高裁判所的在先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