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雖然說得隱晦,諸葛亮卻也已經猜到了事情原委,應該是犯人被拷打過。
漢代并不禁止拷打犯人,就好比歷史上陽球抓捕王甫父子,以及曹操抓捕楊彪,都曾經對他們進行嚴刑拷打。
法不禁止,卻不意味著可以肆意妄為。
若按照正規流程,官員審理案件應該還是以反復詰問,繼而從中尋找破綻,逼迫罪犯認罪為主。
至于嚴刑拷打,只有在各種證據鏈齊全,犯人卻仍舊拒不認罪的情況下,才能對其用刑。
而且漢代對于各種刑訊的工具、尺寸以及方式,都有著極其嚴格的要求,不得濫用私刑。
只不過,除非是在太平盛世,地方官吏為了快速破案,經常違規拷問犯人。
歷史上那些有名的酷吏,基本都是違規操作,甚至對犯人屈打成招,也因此受人詬病,大多不得善終。
周琦在治理楚國的時候,并沒有照搬后世律法,反而在整體上繼承了漢朝的律令。
不僅是因為時代不同,貿然照搬后世律法可能會有些水土不服。
最為重要的是,亂世需用重典,完全的君主集權比一味地寬仁更加合適。
既然是君主集權,很多時候君主所使用的手段,也未必需要遵守律法。
諸葛亮看過簡略的卷宗,知曉此案當地縣令判犯人強奸罪成立,并且有完整的證據鏈以及辦案依據。
哪怕在這種情況下,男子仍舊拒不認罪,這才被刑訊逼供。
從法理上來講,地方縣令的所作所為并不違規,或許只是用刑過度而已。
諸葛亮繼續問道“爰yuán書可曾帶回來”
爰書,乃是漢代記錄囚犯供辭的文書,其中包括官員的辦案詳細經過,甚至連如何拷問犯人都必須記載在冊。
包括官員對于犯人的詳細判決,也都會寫到爰書里面。
只要拿到了爰書,基本就可以了解整個案件的詳細經過。
差役急忙說道“爰書原件已然封存,擔心會有損壞,不敢妄動,縣令只讓在下帶回來抄本,與原件內容一般無二。”
諸葛亮道“無妨,且將爰書拿來。”
拿到爰書以后,諸葛亮就讓差役離去,而后開始查看里面的詳細內容。
果不出諸葛亮所料,這個案子存在巨大分歧,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言辭根本是天差地別。
只不過,由于原告出具了人證、物證以及身體上的傷痕,縣中官吏在斟酌過后,決定采納原告說法,把被告所有的供詞棄之不用。
看完爰書,諸葛亮將之放下,不由長長舒了口氣。
“這個案子,倒是有趣。”
時間流逝,又過了五日,這個案子不知怎地忽然在襄陽城傳開,以致讓許多人都知曉了此案。
強暴自己未婚妻,并且被告上了官府,罪犯還拒不認罪,如此驚天大事時讓得很多百姓興致勃勃,迫不及待的想要吃瓜。
就在眾人都翹首以盼之際,原告、被告、經受此案的地方官吏、負責勘察案發現場以及女方傷痕的令史等人,終于全都抵達了襄陽。
由于此案涉及隱秘之事,諸葛亮本來打算秘密審理。
奈何眾人抵達襄陽的消息不脛而走,在有心人故意帶節奏的情況下,百姓們紛紛要求公開審理此案。
甚至于,就連蒯越以及刺史府其余官吏,也都贊成公開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