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馬林規定的普通百姓要繳納兩成收益作為稅收,在這個年代是偏高的。比如大明朝,田稅才三十稅一,也就是只繳納三十分之一的糧食作為田賦。看起來,稅率很低。而這,也是導致大明朝財政收入偏低的重要原因。
但實際上,田賦只是大明農戶負擔的稅種之一。除了田賦,還有人頭稅,這項稅收,直到雍正時期,才真正取消。此外,還有各種徭役攤派。甚至,一些負責收稅的稅官和衙役會巧立名目擅自加征。然后,這些巧立名目的加征稅收,都被貪污了。
所以,大明朝的百姓,表面上看稅收很低,其實被下面的人搞的老百姓負擔很重,收獲的大半要拿來交稅和各種加征和亂攤派。
但大明朝實行愚蠢的“官員不下鄉”制度,縣官就特么坐在縣城里坐堂。下鄉征稅,都是些稅吏和地方本土實力的鄉老里正們。這些人勾結起來,欺壓和敲詐百姓,官員們根本不知道。或者,有的干脆同流合污,一起分贓。
馬林顯然不會犯這種錯誤,他直接在東番島推行“攤丁入畝”的政策,把稅收全部分攤到田地上,并廢黜了人頭稅。同時,他嚴格規定了三種稅收,并公開宣告除了這三種稅收,其他稅收都不存在。若是有稅吏征收超過這三種稅收的賦稅,直接來舉報
馬林這種固定稅率的做法,張彩這種老練的官員非常推崇。因為,這個稅率表面上看很高,但實際上,農民最多繳納三成稅收,倒是保留了七成以上的大部分收入。以明朝的畝產量,保留七成以上的收成,農民絕對能過好日子。
另外,這個稅收政策,也得到了大明移民的歡迎。
這些個淪為無地的難民的大明移民,其實都是苛捐雜稅的受害者。如果沒有遇到苛捐雜稅,他們也不可能破產甚至賣掉土地。
馬林明確規定不許加稅超過三成收成,等于是保留了他們至少七成的收入。有七成的土地收入,誰都能過得滋潤的。這些經歷過苛捐雜稅的人,才會理解沒有苛捐雜稅的幸福。
為了防止有官吏陽奉陰違,馬林甚至下令設置了舉報信箱,設立在縣衙門口。群眾無需出面,就能往信箱里投舉報信,主要就是為了防止有稅吏私自加稅。
此外,馬林下令若是有人狀告稅吏亂收稅,官府不得打殺威棒古代民告官先打一頓再說,叫殺威棒,免得老百姓給官員找茬,以方便百姓舉報違規稅收的問題。
“呵呵,我這是山寨了四爺的手段啊”馬林搖了搖頭笑道。畢竟,“攤丁入畝”和“取消人頭稅”可是雍正帝代表性的歷史功績,也是雍正這個清朝最有為的皇帝被文官們黑了幾百年的導火索畢竟,在此之前,文官家的田地是不用交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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