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蒼山家族,最初是奉神一派,與龍國的出馬仙有些類似,不同的是,我們供奉神明,就能提升自身實力,而不是遇到麻煩的時候才能借用神明的力量。”
“雖然后來我們蒼山家族,漸漸失去了與神明的聯系,從奉神一派轉成了武道世家。”
“但奉神時的規矩依舊流傳了下來,那就是不能做傷天害理之事,這也是為什么,戰爭時期,插手軍火不僅暴利,也能提高家族權勢,我們蒼山家族卻沒有摻和的原因。”
“所以,五十年前,哪怕色御魔王使用武力威脅了我們蒼山家族,我們也在盡力恪守著底線,送去的祭品并不是強行擄掠的。”
“而是專門找的家境不好,或是遇到了大麻煩的人家,商議過后,用他們滿意的條件進行的交換。”
蒼山半幕知道的比蒼山秀智多,所以當即接過了話茬,詳細地解釋了一番。
“原來如此!”
林浩聞言,微微點頭,沒有再在這個話題上說什么。
以蒼山家族的財力,既然是不想沾染太多因果,選擇出錢或者滿足對方的條件進行的交換。
那么,給出的條件和價錢,必然是不會低的。
倒不是林浩用金錢來衡量人命,而是無論是古代還是如今,絕大多數人的性命,確實不值錢。
就比如得到仙門傳承前的林浩自己,哪怕他對未來很有信心,對自己的能力也很有信心。
別人出一百萬買他的命,他或許懶得搭理對方。
但要是對方出價一千萬,兩千萬,他就會心動了。
要是出價五千萬,乃至一億,他絕對會當場拉著對方簽訂契約,生怕對方反悔。
畢竟,他當時的醫術雖然不算差,但也就是在實習生中比較出彩而已。
活著的話,有很大的可能,能夠在有生之年賺夠一百萬,乃至兩百萬。
但想賺到一千萬,兩千萬,那就要走大運,遇到貴人才有可能了。
至于五千萬,乃至于一億,他想都不敢想。
所以,對于蒼山家族花錢買別人的命,讓別人主動成為祭品這件事,他雖然不贊同,卻也談不上反感。
“對了,蒼山家主,五十過去,你們每年都送祭品,色御魔王也待在養魔陣之中,但它的實力,好像和你描述的不一樣啊,當初的蒼山家族,應該不至于連武神境的色御魔王都對付不了才是!”
約瑟夫見林浩情緒平穩,這才看向蒼山半幕,出聲詢問。
“說到這,我倒是也想起來了,那座祭壇似乎被人給破壞過,不然的話,色御魔王不可能會耽擱那么長時間,才能完全凝聚出本體。”
林浩聞言,稍微回想,也察覺到了不對勁之處。
按理說,那座祭壇既然是色御魔王自己布置的養魔陣。
那么,色御魔王絕對不會允許,自己需要將近一分鐘的時候才能凝聚出本體。
畢竟,強者之間廝殺,哪怕只是慢上半秒,都有可能直接丟掉性命。
“這個,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不過應該是我們蒼山家族那位武神境老祖的手段,十年前,老祖感受到大限將至,孤身一人走進了禁地,第二天我們進去查看的時候,老祖已經消失不見,但色御魔王似乎也遭到了重創,只是奇怪的是,色御魔王并沒有發狂,沒有報復我們蒼山家族,所以我也不清楚,究竟是不是老祖在臨死之際用什么手段對付了色御魔王!”
蒼山半幕沉吟良久,這才有些不確定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