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墉以為官清廉著稱,任江寧知府時獲贊譽“少時知江寧府,頗以清介持躬,名播海內,婦人女子無不服其品誼,至以包孝肅(包拯)比之”。
劉墉廉潔正直的作風與當時極端腐敗的社會政治現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贏得了老百姓的衷心愛戴,被后世以各種方式歌頌他的有關事跡。
劉墉精通儒學,喜愛文學,尤以書法重于時,為乾隆朝四大書法家之一。
其書法用墨飽滿,墨濃字肥,渾厚端莊,雄厚勁遒,時人有“濃墨宰相,淡墨探花”之美譽。
其詩的體裁和內容都很廣泛,語言樸實清新,頗有可讀性。著有《石庵詩集》。
王晨暗道:“劉墉一生為官五十余載,宦海沉浮,幾經起落,官至體仁閣大學士,總體而言清正廉潔,享有清名,繼承了父親劉統勛的衣缽,成為乾隆、嘉慶朝的重要大臣。”
這劉墉還是非常之不錯的,各方面都是很全能的啊,王晨是非常滿意的。
……
劉墉在地方為官期間,主導了兩件文字獄大案:《俁俁集》案與《一柱樓詩》案。
其中,《俁俁集》發生于乾隆二十六年,本為閻大鏞逃糧拒差案,因閻大鏞為監生,上報江蘇學政劉墉,經劉墉查辦,變為文字獄案。
起初,劉墉將案件和相關文稿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也不重視,“不過愚賤無知尚無悖逆之語”,“先置本案為輕罪”,等到劉墉進一步挖掘,查到《俁俁集》案并上奏,乾隆指示“如此可惡,當引呂留良之例嚴辦矣。”
劉墉受到嘉獎,次年升任太原知府。
《一柱樓詩》案原為蔡嘉樹強買徐述夔之孫徐食田地產糾紛,后蔡嘉樹思謀報復徐食田,首告徐家藏有禁書,《一柱樓詩》有“非常悖逆之詞”。
徐食田為自證清白,主動上交該書,各級均認為無違禁之語,蔡不服,上告江蘇布政使,江蘇布政使陶易也不以為然,他認為蔡嘉樹告徐食田,完全是出于“挾嫌傾陷”的不良動機”。
乾隆四十三年八月,蔡嘉樹唆使如皋縣民童志璘向江蘇學政劉墉告發,遂成文字獄案,此案牽連較廣,株連甚多,成為著名的《一柱樓詩》案。
乾隆嘉獎劉墉,“徐述夔所作逆詞,若非劉墉據實陳奏,幾至漏網。”
升任遷戶部右侍郎,后又調吏部右侍郎,乾隆四十五年春任湖南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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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墉不僅是政治家,更是著名的書法家,是帖學之集大成者,被譽為清代四大書法家之一(其余三人為成親王、翁方綱、鐵保)。
劉墉是一位善學前賢而又富有創造性的書法家,師古而不拘泥。
他對黃庭堅書法深有研究,劉墉行書《評黃山谷經伏波神祠詩軸》云:黃文節公書劉賓客(禹錫)《伏波神祠》詩,雄偉絕倫,真得折釵屋漏之妙。
公嘗自言黃龍山中,忽悟草書三昧,又云自喜中年字書稍進,此書後云持到淮南示,故舊何如。此真跡現在亦不免坡公所識。
劉墉書法的特點是用墨厚重,體豐骨勁,渾厚敦實,別具面目。
劉墉之書尤善小楷,后人稱贊其小楷不僅有鐘繇、王羲之、顏真卿和蘇軾的法度,還深得魏晉小楷風致。
劉墉還兼工文翰,博通百家經史,精研古文考辨,工書善文,名盛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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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墉嗜好藏書,家中藏書既廣且博,除經史子集四部之外,對于佛、道、類書、碑帖、字畫、戲曲、小說、彈詞、曲譜、平話之類無不收藏,此外收藏奇石、硯臺、毛筆、古琴等也均稱名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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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墉工書,有名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