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陸續修建城堡,保證屯田的順利開展。
阿桂經過實地調查知道,伊犁地區的要害地點,“河北則固勒札,河南則海努克”,“而地土肥饒之處則察罕烏蘇”。
因此他主張“應于海努克筑城,以回人三百名屯田,用兵數百名駐防……察罕烏蘇筑城,以綠營兵一千名屯田并駐防……固勒札須筑大城,凡駐防大臣公署、倉庫咸在,以為總匯”。
第五,籌集馬匹和駱駝,設置沿途臺站,以傳遞文書,運輸物資。
阿桂認為,伊犁現有的六百匹馬不敷使用,應再購買一千余匹,再從烏魯木齊調五百匹駱駝,這樣便可設置多處臺站,保證信息的傳遞和物資的運送。
第六,調運沿邊糧食到伊犁,解決當前軍隊缺糧的困難。
第七,從流放到新疆的犯人中,簡派能工巧匠赴伊犁,傳授內地先進的生產技術。
阿桂在新疆的實踐活動在伊犁屯田的成功,無論在經濟上政治上都具有重大意義,它對于開發邊疆地區的經濟,密切西北與內地的經濟聯系,鞏固中國多民族的統一的國家,無疑是一個很大的促進。
而阿桂以他的遠大目光和氣魄,作出了具有開創性的貢獻。
......
從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阿桂長年在外,奔赴各省辦理河工和水利事務,主要經歷如下: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治理河南儀封、蘭陽等地的黃河決口;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浙江勘察海塘工程,筑魚鱗石塘、柴塘和范公塘,并往清江查勘陶莊河道及高堰石工;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至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治理河南青龍岡的黃河決口,使用下流疏引河,上游筑大堤,宣泄與堵截相結合的方法,頗有成效;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督造河南睢州堤工;
乾隆五十年(1785年),再赴河南,提出“引黃濟運”的方法,使漕運正常進行;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赴河南、浙江多地督修河壩;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赴荊州,承辦長江河工,主張采用先筑壩,再挖引河的方法治理。
阿桂在多次治水的過程中,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盡職堵塞決口,修筑堤壩,減少了水患災害帶來的損失,促進了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
阿桂經常參與國家重大政務的決策,勤慎善斷,處理問題細致周到。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乾隆帝見國家庫存甚豐,就頒旨將康熙,雍正時沿續下來的各行省提鎮空名坐糧歸入養廉,另行挑補虛額。
這樣就需增兵六萬名,每年也需增軍餉三百萬兩。
阿桂上疏勸阻說:“國家經費驟增,不認為變多,每年支出將難以為繼。這一項新增的餉銀,每年多達近三百萬,二十余年下來就需要七千萬。臣請求除去邊省外,無需一概增加。”
阿桂所言頗具眼光,但乾隆自恃庫藏充溢,不以為然,決計行之。
以后的事實表明這種挑補虛額的做法,不僅沒有制止武官吃空餉,而且由于每年多支出軍費三百萬,時間一長,就便清朝財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進入嘉慶時期以后,清朝財政日益拮據,人們這才認識到阿桂當年的建議是很有遠見的。
嘉慶十九年(1814年),吏部尚書索綽絡·英和在奏疏中說:“即如裁撤武官名糧,添給養廉一事,系乾隆四十六年奏準……臣聞其時,阿桂即有恐數十年后經費不支之奏。可見老臣謀國諸事,務期久遠”。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