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流行小曲!
我天生就愛財
我也愛桃花開
我命里要發財
活出自我精彩
我永遠愛發財
像魚兒愛大海
我兜兒里有財
逍遙又自在
……
曲子俗不可耐,但是吳剛唱的心花怒放,這首歌直接唱出了他的心聲。
半個小時后,許立民急匆匆地趕到了派出所。
財神爺來了,吳剛笑逐顏開。
親自出門迎接,非常熱情地把許立民讓到會議室。
許鐘豪見到父親,一個勁地展示著自己的傷口,讓許立民給自己報仇。
許立民雖然心疼兒子,但樣子還是要做一做的。
他面色陰沉,逮著許鐘豪就是一頓臭罵,揚言要打斷他的腿。
許鐘豪被罵慣了,根本就不在乎再被多罵一次。
他也知道許立民就是做做樣子,事后頂多說他幾句,不會真的嚴厲處罰他。
因為許立民就他一個兒子,獨生子的優越感,讓許鐘豪肆無忌憚。
吳剛在一旁笑著勸解,“董事長千萬別和孩子一般見識,氣壞了身體不值當的!小孩子嘛,不懂事,長大了就好了!哈哈哈!”
吳剛雖然嘴上說的好聽,其實心里巴不得許立民一直放縱許鐘豪。
只要許鐘豪經常出事,他就能不斷地撈好處。
許鐘豪犯事之時,就是吳剛受賄之日。
吳剛讓手下人把許鐘豪幾個人送到醫院檢查治療,他則笑呵呵地把許立民帶到自己的辦公室,好茶好煙地伺候著。
許立民也很懂事,直接甩出一張十萬的銀行卡。
吳剛心領神會,虛偽地客氣了一下,笑著揣到自己兜里。
“吳所長,打我兒子的是什么人?你看把我兒子打的,肋骨都斷了,太他媽的太囂張了,必須給我往死里整……”
許立民狠狠地抽了口煙,一臉憤怒地說道。
吳剛搖了搖頭,皺著眉頭說道:“不瞞許董事長,這個趙宇在市里頗有點關系。上次他打了人,結果被市局刑警支隊的齊鎮給帶走了,沒有受到一點懲罰!
我就是一個小所長,權力有限。要想讓趙宇認罪,抓他入獄,很困難啊!”
很困難,就代表能辦,只是需要額外的條件!
許立民心領神會,再次掏出一張二十萬的銀行卡,沉聲道:“這個你先拿著,打點關系要用!事成之后,我還有重謝!”
在許立民眼里,只要用錢能解決的事情,他就拿錢當紙,隨便花!
得到實惠的吳剛立刻滿口答應,一定會把趙宇繩之以法,給許鐘豪報仇。
許立民滿意地點點頭,告辭離開了。
吳剛看著手里的銀行卡,滿眼放光。
這些錢他不能獨貪!
既要孝敬上司何曉東,還要分給朱克這些下屬一些。
此外,打點各種關系還要花一部分,但大頭最后還是揣進了吳剛的腰包。
趙宇在審訊室等著,一夜過去了,竟然沒有人來審他。
一直等到早上八點多,趙宇正在迷迷糊糊打盹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