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2章
她難得對華蘭道謝,“二嫂,那就麻煩你了。”
華蘭搖搖頭,“沒關系。都是一家人,你最近都對我挺好,我也記在了心里。希望我們一直關系都這么好。”
余婷立刻點頭,“那是肯定的,我以前就是年紀小不懂事。那我先去忙了。”
誰愿意和她關系好啊?
還不是怕事兒成不了么。
現在成功一半了,只要等發表之后,有了點名氣,她就另外找一家出版社再次投出去。
在別人家的出版社,實名自己的筆名,到時候就算是華蘭知道真相,說了也沒用的。
拿什么證明不是自己寫的?
至于原作者那邊,收了自己的錢,也不會說什么,也不敢說的。
畢竟對方靠這門手藝吃飯,買賣文章的名聲傳出來,對他只有壞處沒有好處,鐵定是不敢吱聲的。
再說了,錢是華蘭的手給出去的,她要是說自己買稿子給自己用,她也脫不了干系。
只等一切事情塵埃落定,她想用什么態度對華蘭,全憑她的心情。
華蘭和陳可秀說起余婷時,語氣難免輕蔑,“她當真有意思,真覺得勝券在握了。以為讓我把錢給你,不從公司那邊開個支出的條子,就是萬事大吉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據為己有,甚至都沒問過你有沒有實名。”
陳可秀垂眸,“你有沒有想過,是我和她說的,我的任何信息都沒有透露過。”
現在實名不方便,即便是投稿的作家,其實編輯都不知道真名是什么的。
偶爾投稿的,有良心的編輯,就會在回信表示征用的時候,夾帶點酬勞寄回去。
就如同她一開始的時候,得到的十塊八塊。
后來長期合作,這才能得到存單,并且把真實的信息存檔。
至于目的性不像她那么強的作者,別說愿意實名了,就是給不給稿費,都是無所謂的。
只要是回信說一句錄用了,會在哪一期發表,人家都會很高興,不會問錢的事,更是沒有任何的合同。
規則其實不完善,稿子要是真的被人用了,其實都是很難申冤的。
可問題是陳可秀又不一樣了,她可是實名了的,兩個筆名都是她的真實名字,打款賬戶是同一個。
只要是用她的筆名發表的,再加上公司的賬目有支出給她,哪怕是別人寫的稿子,那也是她的。
這個虧啊,余婷是非吃不可的。
誰也怪不了,只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咯,哪怕是旁敲側擊的去財務問問呢。
可她就是沒有,只按照了慣性的思維走。
華蘭確實不小氣,不但財務那邊用所謂的入股的錢按照原價給陳可秀打款三十塊錢,就連于婷給的一百塊錢,也都給了陳可秀。
這些錢,是這對姑嫂掏的腰包,陳可秀除了沒得名頭,其他方面都是贏家。
不過,這場戲沒有落下帷幕之前,誰都覺得自己是贏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