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清脆或沉悶的槍聲在曠野里回響,那群羚羊瞬間啟動,在草原上狂奔起來,騰起的雪粉如云似霧,將它們的身形籠罩起來,若隱若現。
這群羚羊的數量實在太多,幾乎所有的人都開了兩槍以上,拿著獵槍的李向前在兩顆子彈打完后,快速的打開彈倉彈出彈殼裝上子彈后,還能繼續開一槍。
只可惜這一槍打的時候那些羚羊已經跑遠,打空了。
不過李向前還是挺滿意的,他先前兩槍瞄的可以,獵物至少一死一傷,算是不錯的成績了。
錢主任也收起了槍,得益于半自動步槍出色的射速,剛才他也開了三槍,三槍都擊中了目標,不過現在他只記得大概的位置,因為羚羊一跑,騰起的雪粉將目標都給籠罩了,根本分不清哪個是哪個。
錢主任倒也不急,享受的是打獵的過程,只是這個過程,實在是有點簡單,簡單的像是一場屠殺,不過癮。
“好了,收槍,去看看獵物。”劉山民喊了一聲,率先收槍,看了一下其他人把槍收起來后,他大步往前走去。
其他人都背著槍或提著槍跟上。
等到羚羊先前呆的地方,地上橫七豎八躺著不少的羚羊,有五六頭還活著,在那里凄慘的叫著。
大大小小都有,有一大半都是頭上有角的公羚羊。
李龍大概一掃,看出來有十七只。
公羊十一只,還沒死透的有六只。
他拿著刀子上去補槍。
這一次李龍開了五槍,打死四只,打傷一只。
實在是太密集了,就是跑起來也是亂七八糟,所以才會有這么大的傷亡。
“嘿,真過癮!”李向前沒那么多傷春悲秋的,能打著獵物就是好事。他是參加過征糧隊的,打著的獵物,在過去那可都是好吃的東西,基本上不存在對大自然的敬畏,死掉的羚羊才是好羚羊!
“大家都搭把手,別克,你把活的抹了,剩下的大家都拉過來堆一起。”劉山民喊了一嗓子。
李龍也掏出了刀子,這刀子不是帶過來的,他的刀子帶不過來,昨天去市場的時候買了一把。
他去往最遠的地方,拽著一頭羚羊往中間走去。
一頭,兩頭,間或有一頭沒死透的,他就直接上前抹了脖子,讓對方免于痛苦。
十七頭羚羊堆成了一個大堆。劉山民再次開了口:
“今天算是打獵的嘗試,現在我和木拉提留下來,別克,你們開車回去,然后再帶輛車帶些人過來。木拉提和我在這里把羚羊皮先剝了,凍著就不好剝了。”
“要不先用面包車把羚羊送回去?”錢主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送回去直接剝皮,這樣的距離,羚羊應該凍不住吧?我們還能在附近轉轉。”
“面包車裝不下。”劉山民搖了搖頭,“今天就這樣,先回去,下午去納林果勒,那時候是真正的打獵,能不能打著看你們的運氣。”
錢主任便不再堅持,畢竟劉山民是主家,主人家做決定了,他們這些客人就遵守吧。
“我也留下來吧。”李龍笑了笑,“我剝皮的速度不比他們慢。”
“行。”劉山民想起來李龍的本事,點了點頭。
“要不要我幫你們把槍帶回去?”劉高樓問了一句。
“不行。”李龍還沒說話,李向前提出了反對意見,“血腥味很重,搞不好能把狼群引來,沒槍可不行!”
“嗯,是這樣的。”劉山民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