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誰知林雨兩手一拍,
“那不就對了?證據確鑿,你也自己說了,我根本就沒有罪。”
“你怎么沒有罪?你殺我孩兒,還威脅敲詐,你當眾多大臣和皇上都看不明白嗎?”
王君廓差點暴走,腦門兒暴起青筋,痛聲斥責。
林雨站起來笑了笑,對李世民說,
“皇上,按照大唐律例,偷人財物并被財務主人給抓到,應當如何處置?”
李世民哪里能記得那么清楚啊,于是他轉而問向魏征,
“魏愛卿,你說!”
魏征急忙回應,
“若是偷人財物并被抓到,要全數歸還,若是偷取一兩,將杖責十大板,偷取十兩,杖責一百大板,若是偷襲百兩,則要賣身于財物主人,為奴十年。千兩則為奴一生。”
林雨捏著下巴點點頭說,
“偷人財物,與人為奴,這個政策不錯,好政策得大力推行。不過要是有人偷人一萬兩的話,那該如何?”
魏征沉思片刻說,
“如果超過萬兩,賊人生死任由財物主人處置。”
林雨聽了以后哈哈大笑,笑得眾人莫名其妙。
笑畢,他一字一句的大聲說,
“我今日所說的賊人就是王永安,他盜取我財物已經多日,時至昨日大約已經總共盜取了一百五十萬兩。這個數字,足夠讓他把生死交給我了吧?”
一聽到一百五十萬這個數字,眾大臣無不倒吸一口冷氣,這是一個何等龐大的數字啊,若只是真銀子,那王永安是如何盜取的呢?就算是拿馬車拉也要拉一百多馬車啊。
拉了好幾天才被抓到,這樣的鬼話,有幾個人會信?
但偏偏又無人反駁,因此也就當做事實,唯獨王君廓大呼不可能,
“我兒怎么會盜取你一百五十萬兩?他只會從家里往外拿的銀子,哪里從外面往家里拿?”
“要不是你兒子盜取,你干嘛把一百五十萬送到我家?”
林雨立即反問。
王君廓想都不想就回答說,
“你說一百五十萬兩買我一條腿,我就給你了,不然的話,我今日不知該如何來這里。”
林雨歪著腦袋,打量了對方一下,嘖嘖兩聲
“如果沒猜錯的話,你應該已經傷了一條腿了吧?”
“是,還是你用槍打的。”
王君廓此刻真想撲上去咬林雨一口,就算是把他骨頭都給嚼碎,也無法平息心中的怒火。
“呦呦,你不是拿錢買腿了嗎?咋還傷一條呢?”
“是你說的,要斷我兩條腿,我拿出一百五十萬,才只是買回了一條。”
此話一出,大臣們都漠然不語,不過要是真是這樣的話,林雨可就真不厚道。
人家強盜綁架人,拿了贖金之后,還會把人原本的送回去。林雨可倒好,弄到頭花大錢原來是少傷一條腿。
林雨攤開雙手,無辜的問道,
“他這么說,你們誰相信?你信嗎?”
林雨指著離他最近的一個大臣,那人連連搖頭。
“你信嗎?”
他換著指向旁邊的那個人,那人往邊上靠了靠,也不說話。
“皇上,你相信這樣的話嗎?一百五十萬兩……銀子,白花花的銀子,買一條腿?”
林雨說著走到王君廓的身邊,抬腳踢了一下對方受傷的那條腿,疼的王君廓呲牙咧嘴。
“呵呵,你這腿,怕不是玉做的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