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身邊二人所言,秦鐘端著飯碗,細細用著飯。
天地間,任何事情,任何道理,任何處理……欲求公平,多難,欲求彼此皆大歡喜,更難!
“忠岳兄可知七殺罪!”
看向淳峰,劉東武語落一事。
“七殺罪?”
“自然知曉,那是國朝律例中關于殺人罪的七種論述總概!”
“分為謀殺、劫殺、故殺、斗殺、誤殺、戲殺、過失殺。”
淳峰一一應語。
七殺的罪名,自己早早就知道,是關于殺人罪的劃分,自秦朝以來,多有概述,千年來,逐步完善,還是較為詳細的。
“如此。”
“今有一人,偷盜一物,慌亂而逃,路欲攔阻之人,殺之。”
“其后,此人被擒拿。”
“那么此人是何罪?”
“……”
劉東武再道。
“此人有偷盜罪!”
“還有七殺中的故殺之罪!”
“按律,當斬!”
“……”
淳峰熟練的回應著,這種刑名之事太小了。
“但是,在判案的途中,又有人所言那人是慌不擇路之下,隨意揮動手中的刀,將人殺了!”
“所以,又該如何判處?”
“……”
劉東武再道。
“若是明證為真,那么,除了偷盜罪外,還有七殺罪中的過失殺人罪!”
“依從偷盜的財貨多寡,給于判處杖責乃至于流放三千里的處罰。”
“依從過失殺人罪的贖金之法,繳納贖金。”
“兩者并之!”
不難。
淳峰再應。
“然,在審案的過程中,發覺那人偷盜的乃是一些吃食之物,所為乃是多日不曾用飯的老母,還有年不過一二歲的子女。”
“若然判處罰金還有杖責,結果……其人身子弱,不小心死了。”
“又該如何?”
“其剩下的老母又該如何?”
“被其過失所殺之人的家里又該如何?”
“……”
劉東武再道。
“……”
“這……。”
“國法是國法,國法不容私情。”
“該如何判,就該如何!”
“若然被杖責身死,官府衙門會賠償那人老母一些銀錢財貨,添為所用。”
“被殺之人,也會得到那筆財貨的補償。”
“……”
淳峰皺眉,沉吟熟息,再次給予回應。
“如此。”
“如若在判案之后,那孤苦的老母和一對年幼子女財貨無所得,一歲冬日,皆身死!”
“那個結果……又該如何?”
劉東武輕嘆一口氣,再道。
“案子已經了結,若然……若然身死,非刑名之事。”
“……”
淳峰的臉色有些不好看,多有皺眉的看向面前之人,說的都是什么案子?都是什么亂糟糟的案子?
有那樣的案子?
律例而觀,那人的老母和年幼子女身死,和衙門無關,和案子也無關!
無關!
語落,面色有些沉沉。美人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