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取得輝煌的同時,也消耗了大量的黃金,無數金光閃閃的金幣流入了希臘和羅馬,以聘用頂級工匠、換購大量文獻、和購置兵器。
在托勒密與賈里奇斯看來,金錢原本不過是無用之物,只是在有價值之物中扮演中間角色。
況且黃金在上下埃及王國更多的是用作裝飾之物,除了容易打造、萬年穩定不色變的金屬性質之外便是炫耀財富之用。
神廟祭司們曾經力勸國王插手黃金外流,聲稱其儲備已經不足三代法老金字塔墓室裝潢之用。
托勒密一世對此不以為然,多年以來他致力于將泛希臘文化、古埃及文化、蘇美爾文化甚至更東方文明盡力融合。
所謂之:“黃金代表光輝燦爛之陽光”的理論尤為可笑。
“沒有什么比光更接近光!”托勒密如是說道:“在法老的陵墓之中設置長明的火焰不也同樣代表著阿蒙神之光嗎?至于有一天不再有人維持火焰的跳動,那也無所謂,因為也是意味著埃及神之王國的毀滅!”
沒有一位祭司能夠正面批駁托勒密的答案。
意外的有一位身份十分顯貴的貴族向他推薦了煉金術士。
自完全掌握埃及王國一來,托勒密發現自己之前關于煉金術的理解有著相當大的偏差。
原以為起源于歐洲的煉金術實際發源地正是埃及,且其古老程度遠超想象。
他知道煉金術的地下團體成員相當龐大,卻毫無成果,已經淪為一種拜物宗教。
將石頭或是鐵器變成黃金,這在物理學之中是一個相當驚人的嘗試,需要改變物質的原子核內部結構。
毫無疑問這將耗費像是核武器那樣巨大的能量,無論有多少煉金術士的話,都將被產生的高溫蒸發為氣體!
這能量又需要多少金錢才能創造出來,恐怕遠遠超過黃金本身之價值。
這使得將煉金術中將賤金屬轉化為貴金屬主旨成為了天方夜譚!
但是事實證明這是托勒密更大的一次理解偏差。
事件源自《赫爾墨斯文書》的發現。
法老一直將攫取古代知識的注意力放在緊盯希臘和巴比倫之上,卻沒有想到古王朝法老赫爾墨斯的陵墓被偶然間發現。
王國經濟的鼎盛,使得亞歷山大的陵墓進展加快,奴隸和工匠的徹夜趕工反而使得石料供不應求。
吉薩產地的巨石已經不能夠滿足陵墓需求的數量。
石匠們不得不冒險進入撒哈拉沙漠的范圍,寄希望于搜尋到戈壁灘上的巨石。
碰巧的是他們駝隊很快在向西尚距離乍得湖百公里的位置發現了巖石群。
然而在大量工匠進駐開采之時,發現這些地上受到自然風化的巖石群,不過是一些天然的掩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