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心見過那條狗,印象不好,不是對那條狗的印象不好,而是因為這狗是異國送來的,還是及通人氣的東西,換做他肯定不養在身邊。于是他想都沒想就說,“那殿下的那只狗就是狗中的奸臣,最好打殺了!”
程攸寧嘴角一抽,他寧可將狗送給南側妃也不會打殺了大黃,大黃……大黃雖然不那么如意,但是大眼睛圓圓的,一身的皮毛如黃色的綢緞,尾巴搖起來根本停不下來,還是很討他喜歡的。
想到打殺了大黃,程攸寧后知后覺的搖了搖頭,他絕對不會這樣做。
二人一路從狼說到狗,目的地直奔營房。
五千多人的臨時軍營不小,帳篷有序林立,守備森嚴,離營地老遠就能聽見士兵操練的聲音,到了近處聲勢更加浩大,這些都是上過戰場真刀真槍的與南部煙國打過仗的戰士,他們目光犀利,眼神堅毅,身子筆挺,鐵骨錚錚,單看哪一個都是硬漢,從訓練的校場路過,程攸寧忍不住都要多看幾眼,果然強將手下無弱兵,難怪他小爺會如此器重隨心。
沒多一會兒程攸寧就被隨心帶去了營房。
所謂的營房就是一個大帳篷,專供將士吃飯的地方。
此時營房里面有一隊士兵正圍坐在一起吃飯,見來人是太子和將軍,忙起身問好。
程攸寧擺了擺手里的扇子,做了一個讓大家繼續坐下吃飯的動作,樣子親和極了。
通過昨晚捕狼的事情,士兵對太子更加敬仰,看太子的眼神都帶著點仰慕,九只狼,太子以一己之力,踢死了四只,這樣的本事眾人望塵莫及,做不到,真的做不到,所以眾人見到太子都忍不住往往太子的腳上看,想知道太子這小人兒到底長了一雙什么樣的腳。
程攸寧身穿茶白色錦衣,腰系玉扣珠絳,發束紫金冠,發冠兩側垂著兩顆瑩潤發亮的大東珠,是難得一見的稀世珍品,珠光流轉,襯的太子熠熠生輝。不過眾人的眼睛都不自覺的定在太子腳下的那雙珍珠小鞋上,米粒大的珍珠在鞋面形成連枝纏紋,華美富貴。
昨晚太子也是穿了一雙類似的珍珠小鞋,生生踢死了四只狼,眾人有目共睹。
素日里,一群糙漢子最不屑這種花俏的玩意,在他們的認知里,這種鞋都是游手好閑的紈绔公子哥穿的,都是華而不實的東西。
可這鞋穿在太子的腳上大家卻得格外的和諧,太子這樣的一雙腳,就該穿這樣一雙華而不實的小鞋。
太子年方十一,眉目朗潤,神色淡然,既有少年郎的清俊,又有儲君的沉穩,沉穩一半是程攸寧裝出來的,小小年紀的他已經學會了偽裝。
此刻他并不知道眾人心中所想,見大家都盯著自己的鞋子看,不明所以然。
他一直如此打扮,并不覺得不妥,如今大街上穿他腳下這種珍珠鞋的不止他一人,因為他們奉乞產珍珠,珍珠在他們這里并不是多值錢的東西,所以珍珠作為裝飾品,隨處可見。
大家為什么看他的鞋子啊?
就在程攸寧疑惑不解的時候,隨心已經把他請到了正位上坐下,這座位是剛才的士兵特意讓出來的。
隨心則是坐在了程攸寧的身邊,在軍營就得守軍營的規矩,要與將士同吃同住,不許開小灶,將軍不可以,他這個太子也不可以。
所以從小就在軍營里面混跡過的程攸寧,知道軍營里面的規矩,伙房做什么大家就吃什么。
很快就有士兵給他們送上碗筷,早餐是稀飯和包子,還有一小盆煮好的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