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施行以文治國,社會各階層的文人只要通過科舉考試就可以在朝中任職,因此宋朝的學風氣息濃厚,且去教育發展繁榮,各地的官學、私學眾多。深受這種寬松教育環境的影響,宋代女性的受教育權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
自古以來女性受教育的內容一般是與婦德相關的女子的德言容功,如漢代班昭的女戒,唐代的女則女論語等。但宋代的女性擁有的受教育權范圍要廣很多,不僅包括婦容婦德,還比較重視文化教育。因為宋代人認為家庭的興衰與婦女的德賢有很大關系,因此十分重視女性的教育。
宋代女性接受的教育基本上都是家庭內部教育,主要由父母從幼兒時期口授言傳詩書禮等經典。此外宋代私學發達,一些女子可以進入私學求學。在接受了基礎教育之后,宋代女子會在文史、詩詞、琴棋書畫等各方面有所側重,進行深造。
改嫁主要可以分為離婚改嫁和夫死再嫁,在宋代之前,女子連離婚都成問題,更別說離婚再嫁了。而一般丈夫因故亡去,歷朝歷代也都要求婦女守寡,甚至還為守寡的女子樹立貞節牌坊。在宋代,女性在改嫁方面享有很大的自由,這主要是由于當時士大夫貞節觀變化導致的。貞節屬于道德的范疇,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貞節觀。漢代是禮教形成的重要時期,以法令獎勵貞節,以劉向的列女傳和班昭的女誡來教育女性,強調男尊女卑,將順從當成婦德。
而在宋朝,“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說法流傳后世,讓人們普遍認為宋朝貞節觀念甚為嚴厲,但事實上,宋朝士大夫們對于守貞之事還真不提倡。宋代士大夫一般不極力主張婦女守貞,他們對于女性再嫁也沒有非議,甚至持支持態度。宋仁宗嘉佑四年,汝南郡趙允就上疏認為“宗婦少喪夫,然無子不許改嫁,非人情,請除其例,使有所歸”,此為士大夫主動請求準許寡婦改嫁。還有的士大夫因未及時幫助寡婦改嫁而被政敵攻擊,如宋仁宗時參知政事吳育就因弟媳久寡沒有改嫁而被誣告。
另外,一些士大夫還爭娶改嫁之婦,這在一定程度說明他們對婦女貞節觀要求不嚴格。陸游和唐婉的故事便是其中一例。陸游和唐婉兩人本是一對恩愛夫妻,因陸母不喜歡唐婉而被迫離婚,唐婉離婚后改嫁南宋宗室趙士誠,后來沈園相見,雙方還一起飲酒。可見士大夫對于女性再嫁沒有表示反對,且還愿意娶改嫁女,這都表明了宋代士大夫的貞節觀淡薄。
宋朝的女性被不是和人們想象中一樣被程朱理學限制在后院之中,相反,她們不僅肩負著相夫教子的家庭重任,對于子女有管教權,對于家庭有經營管理權,還普遍接受文化教育,在文學藝術科技各方面都有杰出表現。
而宋朝女性與其他朝代相比,最大的變化應是女性財產權的擴大,女性的財產權不僅限于家庭經營中的財產,還有繼承夫家父家的財產,是女性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現。
其實宋朝時期的婚姻觀相比以前開放了很多,婦女的婚姻觀變得能過就過下去,不能過的話就離婚。
在宋代的時候,婦女的婚姻都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因為大多數人都是指腹為婚,所以她們在結婚之前可能并沒有見過自己老公的面。
宋代的時候,婦女的地位稍微提高了一點,而且婦女能夠要求離婚,并不是之前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思想了
當時婦女都是從一而終的,那個年代婦女是沒有人身自由的,完全聽從與丈夫的管制的,大部分女人過的并不好,男尊女卑的時代。
宋代時期,婦女的婚姻觀念比較開放,在宋朝是可以離婚的。而且婦女可以再嫁。相對比較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