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比較來說,罵人的錯,是非常輕微的,兩者相較之下,打人的錯更大更嚴重,應該向罵人的賠禮和道歉。”
反方:“罵人和打人都一樣,在性質方面沒有不同,都是對他人的一種攻擊。不過方式和方向有所區別而已,一個是口頭攻擊,一個是行為攻擊。”
正方:“是的,我們承認,都是一種攻擊,一個是口頭攻擊,一個是行為攻擊。但是我們更應該知道,打人的攻擊性更強,戰斗指數更大,殺傷力更是超超大。”
反方:“對方這樣說,那是對方少見多怪了。俗話說:‘舌頭底下壓死人’。事實是,罵人如果罵的到位,罵的時間久了,罵的層次高了,自然而然,就起會起到殺人于無形的效果和結局。”
正方:“關于形成的后果,咱們就以國家的法制方面來說,罵人,頂多就是誹謗,讓我們賠禮道歉而已。這個違法成本是最低的。”
“但是打人就不一樣了,打人的角度就只有一個,那就是使用暴力進行的人身傷害,這樣也會換來國家機關的同樣的暴力式對待,會處以重刑和極刑。”
反方:“關于國家是不是會處理,會如何處理,那是一回事,我國是一個依法制國的社會,講究的是和諧二字。國家更是不會平白無故、不計原因的去法治一個人,他也有一個查清來龍去脈的過程。”
“罵人者,是你沒事找事,你挑起的事端,是你沒事找事,打破了平靜,打破了和諧的社會。所以說罵人嚴重,你不罵人,不說侮辱對方的話,人家為什么平白無故來打你!”
“有那力氣還不如去地里干會農活兒,割些草兒回家喂牛,拾點糞兒來上地。”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尊,都有自己的底線!做人要互相尊重。‘冤有頭債有主’,我們都不能只說是單純的打人惡劣還是罵人惡劣。而是要看是誰先進行攻擊,誰先攻擊就是誰不對,哪怕是語言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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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自古以來,我們都聽說過,‘氣死人不償命’,我們也同時聽說過,‘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這說明什么,這說明從古到今,不論哪朝哪代,都會根據最終的結果來處理,而不在乎,誰先誰后。罵人在先,這樣的一種順序,是可以忽略不記的。”
反方:“是的,我們聽說過殺人償命,但是,不知道對方辯友是不是也清楚,這個殺不僅僅是武力的殺,也包括口頭的殺,也包括語言的殺,簡單點說,也包括罵人這種殺。”
正方:“對方辯友不要回避問題,你所說的,與我們所討論的題目,偏離了何止萬里之遙,大家都知道,一般所講的殺,指的都是武力的殺,是拿刀的殺,是用槍的殺,也包括武大朗的藥殺。”
“但是,至于對方說的口殺,抱歉,我至今沒有聽到過一個例證。有本事有能耐,你給我來一個歷史上,發生的真實例子出來聽聽。”
反方:“對方辯友在辯證過程中,向來不是“小巷里面抬竹竿——直來直去”,而是拐彎抹角。所以說,對方的觀點,我方實在是無法接受,如此荒謬的邏輯我們又怎么能接受?”
正方:“對方辯友一直是‘坐著飛機扔炸彈——空對空’地講來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