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七。”
“十月廿三。”
并排跪著的兩人顯然沒串好氣竟然說出了兩個時間,就連他們自己都愣了下,偷偷瞄對方,片刻后紀訓娘又改了口,“是十月十七——是十月十七——瞧我這破記性——”
薛明章望著他倆沒急著開口,而是反復思量著這兩個時間。
若只相隔一日兩日他還能相信是紀母記錯了,然而這兩個時間足足隔了六日,十月十七?十月廿三?
這兩個時間怎么有些耳熟?
沉默半晌,薛明章突然讓衙役將卓丹青的供詞拿來,視線從上掃到下,最后在其間兩個日子上來來回回打量,一日都未偏差,正是十月十七和十月廿三。
難怪他覺得在哪里聽到過,原來是從卓丹青口中。
據卓丹青所言,她那妹妹卓妙語便是十月十七失蹤的,而她是在十月廿三那日失手殺害了紀訓。
薛明章先是看向紀母。
作為母親極少有忘記最后一次見兒子是哪一日的,所以他是不是能理解為——紀訓十月十七日同卓妙語一起離開,隔了幾日又回家了?再次失蹤是在十月廿三。
他又將視線移到紀父那兒,若他的推測屬實便說明紀訓的爹說謊了,他又為何在此處說謊?
“你倆再好好想想,紀訓到底是哪一天失蹤的?”
這次夫婦倆對視一眼異口同聲,“十月十七!”緊接著紀父解釋,“那天剛好是小雪前一日,所以我記得很清楚!不會有錯的——”
他語速急促,仿佛急于證明什么一般,薛明章也不質疑,繼續問。
“我聽說你們來府衙報過案,哪日來的?”
話音未落就見紀父變了臉色!他怎么把這一茬給忘了?他來報案的時間可做不了假也說不了慌啊!
磨磨蹭蹭好半天才回,“是——是十月廿四。”這一回不等薛明章追問為何過了這么久才報案,紀父主動解釋,“大人有所不知,我家紀訓一向懂事乖順,離開前也有打過招呼。”
“我們只當他去參加什么詩會文齋了,以前他也經常去的。”
編到這里,話終于順暢了。
紀父語速又開始加快,“直到他始終不歸家我們這才開始擔心,我跟他娘到處都找遍了也找不著人。”
“就報了官。”
也不知薛明章有沒有將紀父的話聽進去,紀父話都說完了也不見他有反應。
紀父也不敢再開口,繼續垂著腦袋跪在地上,心里尋思著自己這話應該沒什么錯處,只要他咬定最后一次見紀訓就是十月十七,薛大人也拿他沒辦法。
就在他懸在心口的大石頭剛落了下去,薛明章開了口,“既然紀訓懂事乖順,應該也十分孝順吧?”
紀父聞言一愣,搞不明白面前的人為何這樣問。
云里霧里的回,“他是好孩子,讀書努力,人也謙和,村里的人都道一聲好,自然是孝順的。”
“來人!”
待衙役上前,薛明章下令,“去竹桃村,搜查紀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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