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玉娘作為主管這方面的官員,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認可。知道這個問題得關注,小心別跑偏了就完事了唄。
結果挺好的,顧玉娘的判斷也沒錯不去過分的解讀,叫事情自然而然的過去。她甚至拋出了一些其他話題,轉移大家的注意力。
比如關于遺產的繼承,有誰家的女兒真的跟兒子享有一樣的繼承權。這個問題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實上,執行起來卻很難。根本就辦不到
這個爭論就是有益的,可以討論。
一開年到衙門,翻看這報紙。桐桐就覺得顧玉娘果然還是有幾把刷子的,她對怎么把控這個方面,有了自己的心得。
她還好心情的跟秦敏說,“誰要是去那邊辦差,替我捎句話,就說改天我請顧大人吃飯。”
這個好心情沒持續幾天,下面送上來一個難以判決的案子,案子從縣衙打到知府衙門,從知府衙門一直又打到了京城。
每年都會有這樣的案子,下面判了,人家不服,那就往上面送,再問再審再判,一直打到最上面。
刑部主管的就是這個,每個犯人的審判,都得過好幾手的。看看物證、人證、口供,適用的律法,以及輕重裁決上是否兼顧到了情理。
今兒一早,侍郎裴行之便過來了,遞了案卷“大人,這個官司已經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覺得不好判,送到我這里,我看了,我覺得卡住了。”
這么麻煩
桐桐接卷宗打開,細細的看起來。這是一個和離的官司,該是很簡單的丈夫李寶財和妻子孟慧娘要和離,原因是兩人的兒子李柱兒長相與孟慧娘的前夫幾乎一模一樣。
那是孟慧娘與前夫不清不楚嗎
也不是孟慧娘是死了前夫的寡婦,改嫁給了李寶財。
桐桐又琢磨,這是遺腹子
可結果也不是,孟慧娘是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一年之后,才改嫁的。兩人成親的時候,前夫已經死了一年半了。而生下他們這個兒子的時候,她前夫已經死了兩年多了。絕不是他前夫的孩子。
桐桐又想,這莫不是跟前夫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相好或者干脆就是第二任丈夫與第一任丈夫存在他們都不知道的血緣關系
可卷宗上說,孟慧娘的第一任丈夫一直就在老家居住,數代沒有親眷離開過當地。女兒也沒有遠嫁的,都在周圍數鎮。
而孟慧娘的第二任丈夫是在西南大山里部族,山里有族規,不對外通婚。李寶財是自己考出來的,在族里娶了第一任老婆,難產死了。他考出來做了養馬的官吏,瞞著族里偷娶了孟慧娘。可誰知道,兩人成親生了兒子,兒子卻隨了孟慧娘的前夫,越長越像。
可孟慧娘也有證人,證明馬場距離她第一任夫家很遠,在她懷孕到生產的那段時間,那邊沒來過人,自己也沒去過。
桐桐就撓頭,“李寶財和孟慧娘的前夫家肯定不存在血緣關系,對吧”
西南山里,西北戈壁,這兩者聯系起來的概率極低。
“孟慧娘的前夫家距離馬場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