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認,小陳說的確實沒錯。他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周斯復當著警察的面打開保險柜。
就在幾天前,他還完全沒有料到,季源霖和封禹新上任的那幫高層居然真的會狗急跳墻,干出這種沒腦子的事來。
自從他帶走集團的公章后,封禹便暫時瞞下了公章已經不在公司的事情,每次簽署文件或者見客戶簽合同,都用公司的財務章進行操作。道理很簡單,因為他當初是通過合法途徑進入公司,也確實擁有集團公章的處置權。所以只要他不偷不搶,將公章光明正大地帶走,除了封禹親自派人過來交涉,否則他們也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原本用財務章替代公章,短期內是沒有什么大的問題的。但偏偏上半年和寶龍電器簽署的投資協議即將完成,由于涉及金額太過巨大,雙方高層需要在投資協議達成的儀式上共同完成協議簽署和加蓋公章。
寶龍那邊自然沒有問題,但封禹卻因此有了大麻煩。
財務章蓋印的合同是沒有官方法律效應的,一旦寶龍要毀約,封禹這邊便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面對這樣的情況,封禹的那幫高層馬上召開會議,臨時商討出了一個最新方案。他們立刻在本地的幾家知名報紙上刊登了頭條聲明,宣稱公司公章被竊,已經在有關部門進行掛失并報警處理。
雖然沒有明說,但字里行間卻都在暗示封禹的公章,就是被集團的前任ceo在他們不知情的狀況下偷走的。
就在封禹發表聲明的次日,他也委托律師發表了一個公開聲明,稱自己是合規使集團公章,為了名譽權考慮,同樣也會聯系警方處理。
這樣一來,他和封禹新一屆高層的矛盾算是正式擺上了臺面,雙方的爭端一觸即發。
很快,就有經濟偵查的警察找上門來,詢問公章遺失的事情。
幸好把公章帶走后,他也已經早有準備。他首先告訴警方,自己并沒有簽署正式的離職協議,按照法定程序來說,目前還在是公司的ceo。而作為企業的法人和總裁,他以什么樣的方式帶走公章,都屬于正當途徑。
和他對接的警察表示理解,卻還是提醒他,由于雙方目前還在處于打雙重官司的階段,警方不能相信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詞,所以會親自上門一趟,從時添的手中取回公章,再約雙方進行當面協商。
時添“公章暫時不在我這里,你們一定要親自上門取回嗎”
“對,”電話里的警官說,“為了避免公章有被調包和復制贗品的嫌疑,我們也會帶著鑒定部門的工作人員過來,確認您手中所持的公章是原件。”
警官頓了頓,問“您說公章目前不在您的手上,您已經交給其他人使用了”
時添連忙否認“不是,我暫時存放在了一個朋友家里。”
警官聽起來有些疑惑“您為什么要將那么重要的東西放在朋友家”
時添張了張口,一時間居然不知道該怎么和警察同志解釋。
幾天前離開周斯復家以后,他便馬上回小區找了物業,向他們反應有人在家門外蹲守的事情。物業調取了一下監控,發現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所租住的那棟樓監控今天出了故障,恰好沒有錄上那幫人上樓在他家門口蹲守的那一段錄像。
沒有證據,自然也不能報警處理。時添想了想,干脆叫著陳助理一起上樓,和他收拾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的資料,又一次住進了酒店里。
他原本打算第二天就找周斯復取回自己的公章,但后來轉念一想,又覺得公章放在周斯復家里,或許真的要比放在自己這里安全很多。直有確認那幫盯梢的人已經完全離開,自己百分百安全了,他才會聯系周斯復取回自己的公章。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經偵警察會要求親自把公章取回,而不是由他轉交。對方說,他們明天就會派工作人員上門調查,讓時添和替他保管的那位“朋友”提前做好準備。
想到這里,時添抓著房間的門把手,只覺得右眼皮跳得厲害。
離開房間前,他像是終于下定決心,轉頭對陳助理說“小陳,你幫我打個電話問祁總,問他明天下午有沒有空。如果有空的話,請他在vessegrand的樓下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