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三年一次的考核,基本都是糊涂賬,就算推舉的官員出了錯,查來查去就成了扯皮,最后也就成了都不擔責。
落馬者雖然倒霉受罰,但推薦者好處已經收過,反正又不追責,于是再接再厲繼續推薦坑貨。
痛心疾首的高拱,終于在隆慶四年的奏折里咬牙切齒說出了對策如所舉之人,所試不職,舉主連坐史實
這也就是說,以后只要官員犯錯,推薦他的人不管本人身居何位,一律都要擔責。至于擔責多少,就看犯錯官員錯誤大小以及影響波及的程度。你說沒法查我有一百八十卷“冊薄”在手,官員的升遷履歷,一查一個準你推薦錯了,該辦立刻辦,該抓立刻抓。
這狠話說過沒多久,高拱就以實際行動證明,這事上不封頂南京右僉都御史吳時來成了倒霉蛋。此人是年舉薦五十多人,卻冒出好幾位坑貨。結果高拱立刻重拳出擊,把吳時來降職調離。
有了這樣的重要人物現身說法,濫舉歪風頓時剎住。原歷史上,后來萬歷年間的名臣,好些都是在隆慶四年至六年嶄露頭角,那不是沒有原因的,原因就來自于這種零容忍的制度。
不過,比起“濫舉”來,當時犯罪成本更低的還是腐敗。
雖說明初時,太祖曾以嚴刑峻法懲治腐敗,但到了嘉靖年間時,這事早已成了過去時。相反“貪酷者,例止為民”居然成了律條。
也就是說,一般官員犯下貪污腐敗的錯誤,只要關系夠硬,最慘最糟也不過是削職為民,就連家產也不會動。
就是這么神奇可這樣一來,哪怕官員落馬回家,至少也能優哉游哉做個富家翁。如此“寬厚”的政策,官員們那還不敞開了撈
而這一條,也是高拱一直深惡痛絕的,就任內閣首輔以前,就在各種場合開罵。待到就任內閣首輔,卻是不罵了,只是不動聲色地改了一個規矩貪黷者仍提問追贓。
這個條令一出,立刻滿朝嘩然。哪怕是高拱這樣的猛人,一度也被言官們罵出了花。可頂著重重壓力的高拱,就從眼前一個個案子做起,每一樁都是這個硬規矩。
賬目對不上錢不知用到哪里去送到上面去了送到哪里追到哪,追不出就從你家里刨。不管你是州縣小官,還是封疆大吏,甚至世襲公侯,只要犯了法,都是這么辦
僅看高拱上任后的頭一年,就有四川巡按御史王廷瞻,保定巡撫朱大器等高官先后撞上了高拱的“槍口”,每一個都是連罷官帶賠錢,一樣都不少。
花天酒地、生意蝕本,最后賠不出來了沒關系,高拱說了,一年年賠下去就是,老子賠不完兒子賠,兒子賠不完孫子賠,反正直到連本帶利賠完為止。
你想貪污落馬后還做富家翁做你娘的春秋大夢
正是由于高拱如此生猛,如此“霸道”,如此“不循舊制”,偏偏他自己作風過硬,當官幾十年家里沒增一畝地,滿朝官員望著他也只能干著急。
威望,就是這樣產生的。
如果說很多人怕高務實是因為他的背景太大、圣眷太隆,那么更多的人怕高拱則是因為高拱的手段太硬、做事太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