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例的拘束意義,不代表法庭必須一成不變地按照舊有的案例進行判決。”北原開口道,“如果說按照先例進行判決,將造成不公正的后果,或者正在裁判中的此案與先例存在不同,法庭就可以作出與先例不同的判決。”
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的確對北原這邊不利。
這是無可否認的。
所以,北原率先說了這一番話。
隨后,北原繼續道:“銀行的借新還舊,實質上是變相的展期!首先,在貸款上的用途,就已經限定死了。日鋼獲得新貸款后,只能夠用于償還舊有的貸款。”
“那么,在這一過程里,日鋼實際上沒有取得過資金的使用權。普通的商業貸款,債務人可以用來改善生產設備、用來發放員工工資,用來購買原材料等等。但是,日鋼獲得的新貸款,卻沒有任何自由使用的權利,從一開始,用途就被嚴格限定!”
“而且——更重要的是!”北原說道,“日鋼的現金流狀況并沒有因為銀行的新貸款而得到任何可能的改善。表面上,銀行好像發放了貸款。實際上,銀行資金只在日鋼的賬上走了一下之后,便又回到銀行之內。”
“請問,在這一過程里,日鋼的現金流狀況有任何改善嗎?沒有——該緊張的,依然繼續緊張,手里余錢的數目并沒有增加。”
“其次——”北原看著谷本繼續說道,“銀行的債權,實質上還是原來的債權。債權的金額沒有發生改變。但是,這一債權卻從原來的無擔保債權,變成了有擔保債權。這樣一來,銀行就獲得優先償付的權利,損害了其余債權人的權利!”
“難道,我們要枉顧事實,僅僅只是因為簽署了銀行和日鋼在表面上簽署了一個新合同,然而錢走了一道賬,就要認定這種擔保是合法的嗎?!”
北原發出了反擊。
他從實質審查的角度,提出應當認為把“借舊換新”視作是債務的展期,而不能認為是新的債務。
面對如此不利的局面,這位年輕律師仍然能夠作出這樣的反駁,也出乎了在場許多人的意料。
谷本聽著北原的回答,心里也暗笑起來。
果然,在面對裁判所的判例時,只能夠顧左右而言他。
“北原律師,什么叫做表面上簽一個合同?”谷本說道,“雙方簽署的合同是白紙黑字,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新還舊,并不是單純的貸款展期。相反,它是作為債權人的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企業,一起坐下來,重新梳理一遍債務狀況,簽訂的新的債權債務協議。它與簡單的貸款展期,有著根本不同的作用!”
“嘛!北原律師可能對銀行業務不熟悉,所以才有這樣的誤解。”谷本在最后沒忘記,還要對這位年輕律師,再奚落一番
谷本認為北原輸定了。
他已經迫不急待地想要看到對面驚慌失措的表情。
然而,當他抬起頭來時,他發現,北原的表情仍然是一副沉穩的樣子。
哪怕都要被逼到絕境了,還是一副無所謂,不在乎的模樣!!
北原的嘴角微微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