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捧殺
圍觀百姓,議論紛紛。
蒯越卻是對著外面隱秘的打了個手勢,當即就有人應在人群中厲聲喊道“如此判決,簡直可笑至極”
“昏官誤國誤民,當誅”
“證據確鑿卻如此判決,昏官必是收了賄賂”
在有心人的引導下,站在門口圍觀的百姓,紛紛被激起了心中的憤怒,七嘴八舌的聲討著諸葛亮。
面對百姓們的口誅筆伐,以及縣令的厲聲斥責,諸葛亮卻始終非常平靜。
反倒是在府衙旁聽的許儀見狀,不由猛然起身,手握刀柄走到門口,目光兇厲的盯著眾人,沉聲喝道“治中如此斷案,自有其道理,爾等若心中不服,可提出質疑”
“若還有人膽敢出言誹謗朝廷官吏,且看我許儀手中刀利否”
許儀這位二代之名,早就傳遍了整個襄陽,那些躲在人群中拱火之人,看到了殺氣騰騰的許儀以后,紛紛隱藏了自己的蹤跡。
至于其他跟風討伐諸葛亮的百姓,也不敢繼續叫罵。
府衙之內,最惱惱怒者莫過于之前審理此案的縣令。
他猛然起身,指著諸葛亮厲聲喝道“被告、人證、物證俱在,汝怎可如此斷案”
諸葛亮看著縣令,道“閣下莫要著急,且聽吾細細道來。”
他走到了府衙門口,看著外面仍舊義憤填膺的百姓,毫不畏懼的與眾人對視,隨后說道“此案所謂的四條能夠給鄒午定罪的證據,在本官看來,皆站不住腳。”
眼看眾人又有了些許騷動,諸葛亮抬手在空中虛按,道“諸位莫要多言,且聽本官解釋緣由。”
眾人聞言,這才沒有繼續騷亂,而是全都虎視眈眈的盯著諸葛亮,想要看看諸葛亮如何解釋。
諸葛亮朗聲說道“在本官看來,此案最得力的證據,反倒是是被害人王氏的親口述說。”
“然孤證不立,若僅此一條,根本不能給鄒午定罪。”
諸葛亮話音剛落,縣令當即沉聲說道“案發現場有過火燒痕跡,能夠證明雙方曾經發生過劇烈沖突,二人也都沒有否認。”
“這難道還不能證明,被害人王氏內心不愿,鄒午卻強行與之發生關系嗎”
諸葛亮轉頭看向縣令,道“本官建議閣下先去看看律法對于強奸的定義。所謂強奸,是指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進行發生關系。”
“也就是說,只有證明二人在發生關系的時候違背了王氏意愿,強奸的指控才會生效。”
“可此前已經證實,無論是屋內有過火燒痕跡,亦或是王氏被強行拖拽進入屋內,都只能表明在事發以后,王氏表現了強烈的情緒波動。”
“這里需要注意,事后反悔并不意味著能夠代表事前不愿意,因此這兩個所謂的有力證據,只能被列為參考性證據,而不可以成為決定性證據。”
縣令有些惱羞成怒,道“那么王氏手臂上的淤青,難道還不能證明事發時王氏曾經激烈反抗嗎”
諸葛亮說道“不排除有這種假設。”
“但此前我曾經詢問過王氏,二人在事后發生過爭執,王氏趁著鄒午滅火之際逃出府中,而后大呼“強奸”、“救命”,最后被沖出來的鄒午強行拖入屋內。”
“本官還問過目擊證人,對方也能證實這點。”
說到這里,諸葛亮不再理會縣令,而是看向那些在門外竊竊私語的百姓們,道“本官做個假設,如果鄒午并未強奸王氏,王氏卻跑出去以后大呼“強奸”、“救命”等詞匯,會不會引得鄒午方寸大亂,繼而沖出去將之強行拖拽至屋內”
“而王氏左右大臂以及右手腕的淤青,皆符合被拉著雙臂強行拖拽進屋所產生的傷痕,所以也不能當做是二人發生關系時王氏反抗的證據。”
眾人聞言,皆面露沉思之色。
無論哪個時代,都沒有人愿意背上強奸的名聲,如果有人跑出去大聲呼叫污蔑自己強奸,自己使用的手段或許會更加激進。
在這種情況下,王氏雙臂出現淤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