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求援
“什么,有數萬徐州軍自汝防線離去,疑似徐州軍主力傾巢出動”
高覽拜服于地,誠惶誠恐的說道“大雨導致視線受阻,再加上徐州軍沒有打旗號,末將只認出為首領兵者的確是關羽、張飛。”
“由于陛下此前派人送去詔書讓末將放行,末將擔心兩軍相隔太近會引起沖突,這才領兵撤走,任由徐州軍通過關卡。”
“待到末將察覺不對的時候,徐州軍已經全部從關卡離開。”
“末將不敢怠慢,一面派人前去追擊,一面快馬加鞭親自前來稟報陛下。”
“若末將所料不差,此必為劉備的暗度陳倉之策,如今的郯縣恐怕已經成為一座空城”
沮授聽完了高覽的敘述,臉色也不太好看,急忙上前對著袁紹說道“若想判斷是否如此,只需派兵前往郯縣一探便知”
袁紹此時也顧不得責怪高覽,急忙讓高干帶著一支兵馬前往郯縣。
果不其然。
不多時,高干就帶著郯縣城中頗有名望的長者前來,此人看到袁紹以后,就顫巍巍的想要拜倒于地。
五十歲以上之人,樂于行善又愿意帶領鄉鄰向善的,可以擔任“三老”職務,從鄉到縣,各級官吏都要對其“以事相教”,并且免除“三老”的徭役,每年十月政府還會賜予其酒肉。
所謂馳道,即專為天子車馬馳走的大道,即使是皇子親王都不可以逾禮行走,由此可見漢代老人享有何等特權。
汝南郡男子王安世、隴西郡男子張湯兩人兇惡奸詐,毆打王杖主人,并折斷其杖,被判處棄市。
袁紹雖然自持身份,卻也知曉應當尊敬長者,見狀急忙上前攙扶住了老者,道“長者行此大禮,朕可受不起”
除了政治上的權力,漢朝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給粟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年九十歲以上的再每月加賜布帛二匹,棉絮三斤,以保證老年人衣食無憂,頤養天年。
每年秋天,地方官府都會對轄區內人口進行普查,一旦發現高齡老人必須登記造冊,并為其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
年老者的政治地位還不止于此,與當地官員會談時,老者可以與之平起平坐,并可“行馳道旁道”。
漢代對于長者尊敬到了何等程度
西漢成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天下剛剛恢復安定,漢高祖劉邦就頒布了數條養老詔令。
年過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年滿八十則“禮有加賜”,其中玉杖加以鳩飾,鳩代表“不噎”,即祈愿老人身體健康。
詔令中規定,凡是八十歲以上的老者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的特殊待遇。
后世出土的西漢詔書之中,就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于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
也就是說,年齡只要到了七十的長者,政治地位相當于六百石官吏,那可相當于一縣縣令。
甚至于,有些小縣城之中的縣長,地位還比不上年過七十的老者。
漢成帝劉驁在位時期,朝廷又將前面所說享受尊老待遇的最低年限,從八十歲直接降至七十歲。
漢律還規定,各級官府嚴禁擅自征召、系拘屬地高齡老人,即使老者犯法也不準辱罵與毆打,違者將面臨“應論棄市”的刑罰。
而且這些政策并不僅僅局限于哪位皇帝時期,而是貫穿了整個大漢帝國,數百年來敬老法規始終一致,從未間斷,且每隔一段時間,朝廷都會更新敬老養老法令,并將其詔告天下。
汝南郡云陽縣白水亭長張熬,毆打、拉扯王杖主人,并強迫其修整道路,遭人告發,被判處棄市。
漢代對于尊老這件事做得非常好,袁紹雖然改朝換代,卻也是在大漢這種環境中成長起來,尊老的思想自然是根深蒂固。
王杖持有者還可以種田不交租賦,經商不交稅賦。
漢文帝登基后,又詔令天下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必須善待老者。
長安市東鄉嗇夫田宣、南郡亭長司馬護兩人均因擅自征召和捆綁、拘留王杖主人,被判處棄市。
汝南郡一男子因侮辱王杖主人,同樣被判處棄市。
汝南郡西陵縣頰部游徼吳賞指使隨從毆打王杖主人,皇帝最后判決將吳賞及其隨從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