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帶領的隊伍遭到了角馬和斑馬的沖擊,毫無疑問這是事實,一群人被這兩種戰斗力不算太強,但數量超多的食草動物卷了起來。
角馬長了一張長長的馬臉,但耳朵之上又生出一對粗壯尖銳的大彎角,生物學名又叫牛羚。
外表看去,好似牛與馬雜交的產物,畢竟像牛又像馬,很難不讓人遐想在上億年的生物進化過程中,那兩種動物是不是真的跨種族做了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所以才有了現在的角馬。
咳咳,說的有點遠,角馬是純食草動物,但它們就如同大多數食草動物一樣,體型可一點都不差。
成年角馬身高有一米二三,體重可達250公斤以上,且它們善于奔跑,否則也無法保證每年兩次的長途遷徙。
綜合以上原因,奔跑中的角馬相當恐怖,恐怖到獅子鬣狗都不敢面對,那對大彎角是真能要了它們的命。
因此,獅子獵豹鬣狗們捕獲的角馬獵物一般都是老弱病殘,容易掉隊的這一類。
再說斑馬,生有一身辨識度極高的黑白條紋,名字里有馬,卻從來沒有被人類馴服。
俗話說,有紋身的都不好惹,放到斑馬身上似乎也適用。
這貨大的能有300公斤左右,體長兩米多,時速可達60公里每小時,跑起來沖擊力驚人。
一對后蹄用好了,獅子都能被它踢成重傷,而且急了還會用嘴咬,可說是性子相當野的品種了。
這兩種集群動物兵合一處發起沖鋒,沒人愿意面對。
但亞當斯的隊伍不得不面對,因為馬群就是沖他們來的。
他們這一隊不愿意停下來等候掉隊的施威茵等人,亞當斯也沒有太過堅持,反正后面還有安排。
走了沒多久,他們就被成百上千的馬群圍了過來。
“黑蛇”等人那是相當意外,畢竟不管是角馬,還是斑馬,那體型都要比鬣狗大許多,雖然它們沒有尖牙利齒,但就是那野蠻沖擊力,就不是人類能夠抵擋。
異能者除了極少數身體硬化、力氣等方面的能力,即便以靈巧著稱的格斗者也得避其鋒芒,更別說其他元素師。
馬群速度極快,異能者們又普遍不會飛,面對氣勢洶洶的角馬和斑馬,能做的只有以攻代守,盡量避免被它們一腦袋頂上來。
這也是沒辦法,擅長防御的控水師們都落在了后邊,剩下探險者們也就念力師的念力盾,“綠魔”的植物纏繞多少能減緩馬群的沖擊。
其余如控火師,火焰護盾基本不具備物理防御力,全憑高溫烈焰融化灼傷。
可話又說回來,沖過來的不論是角馬還是斑馬,雖然身上有毛,見火就著,但那點燃燒的絨毛要燒死大幾百斤重的,就像拿張紙要引燃一棵剛伐倒的大樹干,不能說沒可能,只能說可能性非常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往往是沖過火墻的馬匹,雖然全身都是火苗,但用不了幾秒鐘,一身絨毛燒凈,馬匹還是活蹦亂跳。
反倒是由于它們渾身冒火的奮力前沖,導致除控火師之外的其他探險者都不得不在避免被撞之外,還得小心別被火燒著
因而,幾名控火師很快就被其他隊友怒聲呵斥,嚴禁再用這種間接增強了馬群攻擊力的阻擋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