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人,結著伴來的!”老板娘便道,“看著穿著那破破爛爛的,就知身上沒什么錢——原想著這靈山腳下,道尊俯視之地,該都是些知理明法的信眾,誰知道,住店、吃飯的錢都不給,就跑了!”
據這店家夫婦二人所言,那三人是三日前來到鎮上的,到客棧要了點最便宜的吃食,擠了一間最便宜的房,顯然頗為拮據,但因當時爽快付了第一日的房錢,二人不疑有他,還讓店伙計照顧著些,多送了趟茶水點心。到了第二日,這三人出去游玩大半日,回來說是要再住一晚,順便借了紙筆,說要寫家信,卻不提再支第二日的房錢了。店家夫婦沒好意思立時要賬,便等到了第三日——也便是今日一早——見幾人又要出門,才去問起,三人才承認說——其實第一日付的已是全數身資,此時已是身無分文,只能求乞賒賬了。
若是附近熟人,賒賬或還可行,可外鄉生人,一走哪里還回得來,所謂賒賬,不過就是賴賬而已,店家聞言當然便有怨言。三人大約自知理虧,便說可在客棧幫工幾日抵債。客棧不大,實在也用不上這么多幫工——不過事已至此,料這幾人也沒別的辦法還錢,夫婦二人便勉強答應下來,算計一番,準備讓三人幫忙將客棧久未修繕整頓的幾件力氣活干了,也算兩不虧欠。
“結果剛說完沒多久,我就看溜走了一個人,還是那個看著力氣最大的。”老板娘抱怨著,“我們去問,那剩下兩人說他有事走開一陣,辦完就回來抵工,他們二人先在此幫忙。我們也不好說什么,只要他們把活干完就罷了,管他幾個人。便沒追究。誰料到得中午,別說先頭那人,剩下兩人竟也趁不注意跑了——不說活干了多少,就連伙房的備食都卷走了好幾樣,我們在這開客棧十多年了,有錢沒錢的都見過,這等人還真是少有。”
“能肯定——他們三個都是第一次來,以前從沒見過?”夏君黎問。
“從沒見過——聽說話是中原來的,不曉得來我們這做什么。”店家悻悻不已,“為這點錢跑老遠報官也不值當,只能算了。”
“勞你看看,這封信,是不是他們借了你們這的紙筆寫的。”夏君黎將從守愚那拿回來的書信遞給店老板,那老板拿來一瞧,道:“這不正是?這紙還是我從賬房里拿出來的呢!”
“那你有沒有看見,提筆寫字的是那三個人里的哪一個?”夏君黎將那張畫像又展開,“是這個人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