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取士改革
隋唐以來,已經逐漸形成了科舉選士的制度,即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國考,來選拔國家公務員,理論上,百姓們可以“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不看出身、不看財富、不看外貌,只要有才學,誰都有機會實現階級躍遷。
但是,自五代亂世開啟之后,科舉基本荒廢,因為文武百官往往由皇帝的“從龍功臣”擔當,且生命周期非常短暫,客觀上,統治階層也不需要通過科舉取士來完成新陳代謝。
這就好比是數碼電子產品過快地更新換代,擠占了維修行業的生存空間。
另外,舊貴族等保守勢力,也會敵視、阻撓科舉取士。道理也很簡單,通過科舉完成階級躍遷的新貴們,必然要分割既得利益集團的蛋糕,打破現有的權利分配體系,這些既得利益集團當然不愿意讓出自己的利益。
比如,柴榮在組建自己的領導班子時,任命范質、李轂、王溥為宰相,又以魏仁浦為樞密使。柴榮的文官集團基本是郭威留下的遺產,柴榮照單全收,其中魏仁浦就沒有通過國家資格認證科舉,所以當時很多擁有進士及第學歷的人都表示反對,柴榮力排眾議,說只要有才學就行,不用拘泥于形式。連郭威嫡系、兩朝元老都遭受排擠,其他無根基、無資歷、無背景的三無產品的境遇可想而知了。
顯德二年955正月,柴榮下詔,要朝廷的文官各自推舉一位能當官的人,并且舉賢不避親,不管與被舉薦者是何種關系,只要他才堪大用,你就放心大膽的推薦,但是劃重點在被舉薦人的人事檔案中,要署名舉薦者的姓名,如果日后被舉薦的人貪污受賄、能力欠缺等等,要追究當初舉薦人的責任連坐舉主。
這就解答了前文的兩個問題。后來有不少官員因“舉人失當”而連坐受罰。
柴榮的這條詔令類似于漢朝的“察舉制”,不用考試,而是由官員們推薦,直接“保送”公務員。
當然,我們不能武斷地說柴榮開了歷史的倒車,因為這次“保送”名額十分有限,“在朝文班,各舉一人”,在這種管控下,是不會重蹈東漢覆轍的。
3月,柴榮下詔整頓科舉,因為近年的科舉偏離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部分官員營私舞弊,選士的質量參差不齊,所以對本年的科舉進行嚴格的復查。
結果發現在及第的16人中,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只有4人,另外12人全部被ass。不合格率居然高達75
本次科舉的主考官知貢舉劉溫叟,因“失于選士”而被貶,由禮部侍郎貶為太子詹事。但是劉溫叟的這次失職并非是徇私,是有客觀原因的,比如有些考生連續奮戰多年,屢試不第,出于同情而破格錄取等等,所以“尚視寬恕,特與矜容”,酌情予以劉溫叟輕判。
6月,下詔,兩京及諸道府州,不得奏薦留守判官、兩使判官、少尹、防御團練軍事判官。也就是說,地方二把手不能由一把手任命,這就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據勢力的萌芽。與半年前文班舉薦官員相呼應,柴榮既要官員們推薦人才,又要嚴防“察舉制”的弊端。
顯德四年9578月1日,兵部尚書張昭上疏,建議參照大唐故事,恢復科舉取士制度。柴榮認為很有道理,于是命張昭牽頭,制定相關法規,頒布執行。當時,柴榮已經當了四年皇帝,舊有的權力體系得到了整頓,是時候通過科舉補充新鮮血液了。
10月,柴榮下詔正式恢復科舉取士,設三科,分別是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經學優深刻為師法科、詳閑吏理達于教化科。
考試不限出身,不限資歷,草澤布衣、在職官員都可以報名參加,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用。
顯德五年9583月,這是科舉改革后的第一次國考,知貢舉劉濤領著新及第的考生面見柴榮,柴榮命翰林學士李昉對其進行復試。
復試結果劉坦等5人“詩賦稍優”,考試合格;王汾,僅看他文筆的話,“亦未精當”,但是,他屢試不第,而屢敗屢戰,因此破例準許他及第;熊若谷、陳保衡,“皆是遠人”,所以也要降低標準,破格錄取,二人得益于民族政策,就跟今天的“高考移民”或者考試前突然修改民族成分一樣;而郭峻等7人被ass。
不合格率也過半了,于是知貢舉的劉濤也被貶官。
前人栽樹,后人乘涼。宋朝的繁榮穩定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后周時期的改革措施。科舉取士、禁軍制度等等全方位的改革,改變了藩鎮割據所滋生的土壤,加強了中央集權,更是讓手握禁軍兵權的趙匡胤直接建立了大宋,這是后話。
3,廣開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