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性民間武術組織主要是指在古代社會,民間為了防御少數民族入侵和反抗金軍和蒙古自發組織的武術社組織。這些組織會的習武內容包括射箭、技擊,搏殺等軍事技能和弓弩、刀槍等主要冷兵器裝備,對當時的社會產生了很大影響。
中國古代社會一直有尚武的民間風俗,在宋代黃河以北的地方,一些退役軍人和農民中存在一批放棄農業、專門習武的人。
他們專門練習擊劍之術,刀槍棍棒樣樣精通。再加上宋朝建國以來,社會動蕩不安,國內階級矛盾尖銳,頻繁的戰爭使人民財產和生命蒙受巨大威脅,邊境或戰亂地區的人民紛紛結社自保,教習武術,御敵備戰,反抗壓迫。
南宋期間出現了大量抗擊金軍和蒙古軍的軍事性武術組織。在這種情況下,宋朝政府明令禁止民間習武,轉而支持民間結社習武組織擴大,利用其鎮壓農民起義和對抗外來侵略。比如在北宋末期,戶部尚書張愨建議在全國發展忠義巡社。
民間宗教性武術組織主要是以宗教信仰為紐帶結成的社會組織,如明教、白蓮教、彌勒教。這些組織的宗教領袖目的并不單純,他們希望通過宗教群體的力量來進行某種政治活動。
這種宗教性武術組織在雖然社會中產生深遠影響,北宋方臘起義和南宋的鐘相、楊幺起義都和宗教密切相關。
宋代宗教性武術組織的產生與中國古代勞動人民一直信仰佛禪的思想密切相關。由于古代社會的人民愚昧無知,在這種信仰神佛、祈禱超度的形式下,民間出現很多宗教的理念和信仰為宗教性武術組織的產生了非常深厚的社會基礎。
隨著宋代經濟、文化的發展和中外各民族間文化交流的深入,宋代人的信仰世界發生了很大變化,除了日益世俗化、平民化的佛教和道教能保持巨大影響,其他宗教信仰大為流行。
基于這種情況,宋朝的朝廷政府大力扶植和利用佛道兩教,促使其在宋代進一步世俗化,在社會上廣泛流行,更能讓平民百姓所接受。
中國古代傳統的民間鬼神崇拜與這些新興的宗教相結合,形成了許多宗教教派。一些別有用心之人以宗教信仰為紐帶,秘密結成社會組織,表面上修行佛道,暗地里進行相應的武術訓練。
地方自保武術組織主要是指當地的豪門大戶、地主土豪為中心,以土地自保為主要目的的鄉社武裝組織,主要的任務使鎮壓農民起義,維護封建統治,同時防止盜賊維護社會治安,最著名的就是宋代的湖南鄉社。
在中國傳統農耕社會的文化影響下,全國各地的區域性較強,容易以血緣宗族關系凝聚向心力,所以以宗族或鄉黨為中心自發集結的大量地方組織,他們以保衛鄉里為目標,有較強的戰斗力。
加上兩宋時期社會動蕩不安,人民發生揭竿而起的事情,地方社會受到了外來軍事力量的侵擾,原來正常的生產秩序都被打亂,民眾被迫組織武裝反抗壓迫。
除此之外,還有文化娛樂性的武術組織。兩宋社會雖然還是以經濟發展為主要基礎,但宋朝總任者改變了以往歷朝統治者重農抑商的經濟政策,開創了商農并重的經濟政策。